記者 杜萌
5月1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及配套規則。
《管理規則》強調從業人員的信義義務責任,加強對基金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及行為規范的自律管理,明確機構履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主體責任,引導機構及從業人員在從事基金業務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以及執業行為準則,恪守職業道德,提高專業素質,防范道德風險,形成“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文化,促進基金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管理規則》分為總則、從業資格取得、基金行業機構的管理責任、執業行為規范、自律管理、附則六章,共四十二條。
《管理規則》指出,從業人員在從事基金業務過程中應當持續具備從業資格注冊條件,并參加后續職業培訓。自從業資格首次注冊次年起,或者在從業資格注銷后重新注冊當年起,每年度完成與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專業技能有關的后續職業培訓不少于15學時,其中職業道德方面的后續職業培訓不少于5學時。
文件梳理了從業資格管理內容,督促機構履行從業資格管理主體責任。《管理規則》指出,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包括從業資格注冊、從業資格信息變更、后續職業培訓管理、誠信信息管理和從業資格注銷等內容。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規范崗位職責,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明確行為規范,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后續職業培訓,充分履行從業資格管理主體責任。
《管理規則》指出,從業人員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應當堅持投資者適當性原則,全面了解投資者情況,根據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和目標、財務狀況、投資經驗、流動性要求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并充分揭示投資風險。
在執業行為規范上,《管理規則》強調從業人員在從事基金業務活動中應當堅持遵守忠實、審慎、守法合規、利益沖突管理、信息披露、適當性、公平競業以及保密義務。特別是應當自覺維護個人職業聲譽 以及所在機構和行業的聲譽,踐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相互尊重、公平競爭,廉潔從業。
《管理規則》規定了協會對機構及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職能。明確了機構及從業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被有關機構調查或檢查的,協會可以暫停受理其從業資格管理有關事項。針對機構和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則有關規定的,協會可以對機構及從業人員采取紀律處分。
針對特殊認可情形,中基協配合《管理規則》 制定了《關于實施〈基金從業人員管理規則〉有關事項的規定》。一是將從業資格注冊適用的考試科目組合按照從業人員從事的基金業務類型進行了對應。二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安排、中國證監會及協會的規定對從業資格注冊協會規定 的認可情形進行了明確。三是對有關其他考試成績認可的安排進行了規定。
下一步,協會將圍繞從業人員自律管理工作,制定修訂考試管理、培訓管理相關的自律規則,進一步完善從業人員 資格管理自律規則體系,提升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的規范水平, 促進基金行業機構合規、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