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獨角金融 于婞
編輯 | 武麗娟
自2020年12月31日首次在滬市主板遞表至今,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達證券”)的IPO進程已有近一年半的時間。除了2021年上半年更新過一次《招股書》外,還未有明顯進展。
相反,信達證券年內有多張來自監管的罰單落地。
今年4月以來,信達證券又先后經歷了被北京證監局要求責令改正業務違規行為,以及總經理祝瑞敏遭監管談話。
來源: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作為與華融證券、東興證券(601198.SH)、長城國瑞證券并列的四家“AMC(資產管理公司)系”券商之一,頻繁的監管點名是否會影響信達證券沖擊A股?
1、ABS展業違規被點名
在北京證監局5月7日發布的《關于對祝瑞敏采取出具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中,主要提到了兩個問題,其中包括信達證券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約束制衡機制,ABS業務開展環節違規,風險管理缺位,部分ABS項目存續期信息披露不完整。
來源: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ABS(Asset-Backed Security)即資產支持證券,是資產證券化的一種,它以基礎資產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設計進行信用增級,并在此基礎上發行。
ABS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與一般債券不同,它是一種以資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其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來自于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或剩余權益。
資產證券化最早誕生于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我國首次采用ABS融資模式是在1998年。
近年來,隨著金融機構和企業對發行ABS的熱情不斷升溫,其市場規模也持續增長。目前,ABS已經成為國內債券市場的主流產品之一,也是市場的重要融資手段。
《招股書》顯示,信達證券2020年承銷14只ABS債券,主承銷金額978億元。位列券業第9名。
根據信達證券最新披露的2021年報,公司全年承銷68只ABS債券,承銷金額為1143億元,位列券業第6位。承銷數量和金額分別同比上漲386%和17%。
對比另一家已上市的四家“AMC系”券商之一東興證券,其2021年證監會主管ABS承銷規模排名第10名。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從接近信達證券人士處獲悉,公司的很多客戶資源由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下稱“中國信達”)出手介紹,信達證券負責相應ABS、一級市場收購等項目的承攬。早在2019年董事長、總經理雙雙更迭之后,信達證券即在公司內部推行了一套全方位改革。改革后的信達證券投行業務正式拆分成投行一部至四部,四個子部門,又從原廣州證券挖來了“老將”張尋遠。張尋遠2011年加入廣州證券,并一直在公司從事債券融資相關工作。加盟信達證券前,張尋遠已是廣州證券總裁助理兼債券融資事業部總經理。
上述人士還表示,基于信達證券在債券和ABS業務上的優勢,主要負責債券業務的投行部門一度由公司總經理祝瑞敏親自帶隊。
事實上,近期除了信達證券外,4月18日,銀河金匯也因ABS展業存在違規而受到監管處罰。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介紹:“ABS業務因為業務流程較長,無論是在基礎資產梳理、信用增級、現金流歸集與分配,還是證券發行過程和發行后管理中都涉及眾多專業性較強的合規環節,并需要整個業務鏈條上的承作、結構化產品設計、發行與交易、托管機構、中介機構的全面與有效配合,因此也就很容易出現較多的違規節點和違規事項。而作為ABS融資的總協調機構,就券商勤勉盡責的要求而言,自然也就在任何環節和節點的責任都無法排除。”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指出:“近兩年看,券商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有一些違規案例,但并不多。ABS業務對產品設計和資產的風險管控要求較高,隨著經濟不景氣,企業信用違約風險加大。因此,券商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對于盡職調查,信息披露,風險控制等方面需要盡職盡責和合法合規,否則項目出現風險對于出資人會造成較大損失。”
2、年內6次被罰,高管日薪1萬元,為普通員工10倍
在具體業務方面,信達證券經紀業務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16.85億元,同比增長2.75%;資管業務實現凈收入3.31億元,同比增長134.78%;相比經紀、資管兩大業務,投行業務2021年實現凈收入4.4億元,對比上年同期的5.42億元,下滑幅度約為19%,ABS則隸屬于投行業務。
除了ABS展業違規外,在北京監管局對祝瑞敏的約談通知中還提到,信達證券投行業務合規人員配備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對同類業務未執行統一標準,合規檢查和利益沖突審查不規范。
查看證監會的監管處罰通知可以發現,除了投行業務,還有很多問題暴露在營業部人員上,在信達證券最新更新《招股書》后,僅安徽一處就連收三張罰單。
來源:證監會安徽監管局
具體來看,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姚佐根任職期間,營業部門曾違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違規銷售多只金融產品;姚佐根還對員工執業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管控不到位。2022年1月6日,安徽證監局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月,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證券營業部也收到安徽證監局對其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2021年6月,安徽證監局責令周洪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處以20萬元罰款。據悉,周洪濤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在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任職期間,借用開立于其營業部的“王某某”“曹某”等10人共計15個證券賬戶從事股票交易行為,并虧損642萬元。
來源:證監會遼寧監管局
不只是安徽,4月25日,遼寧證監局發布了對信達證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遼寧證監局稱,該營業部原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且營業部對客戶在電話回訪中反映理財經理承諾收益的違規線索,未及時予以核查處理,還在客戶回訪中存在工作人員誘導客戶回答問題、未完整保存回訪錄音情況。
從時間來看,算上北京剛剛給出的兩張罰單,信達證券年內收到罰單已達6張。
值得一提的是,信達證券的合規總監吳立光,正是監管部門出身。他自1996年4月起,在證監會任職長達十三年,歷任證監會稽查局主任科員、副處長,上市公司監管部副處長、調研員。直到2009年1月加入信達證券并擔任合規總監至今,并于2021年4月起兼任首席風險官。
來源:信達證券《招股書》
《招股書》同時披露,2020年,信達證券普通員工平均年薪約25.44萬元;中層管理人員及骨干員工的年薪范圍在17-148萬元之間,平均年薪77.36萬元;管理層員工平均年薪則是258.27萬元,按21個工作日計算,折合到每天約1萬元,為普通員工的10倍。
北京監管局認為,祝瑞敏作為時任直接分管投行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同時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對公司ABS展業和投行員工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
3、罰單會否成“沖A”絆腳石?
信達證券是2007年9月成立的中國國內AMC系第一家證券公司,主要出資人及控股股東為中國信達。截至2021年末,中國信達持股比例為87.42%。信達證券在北京、遼寧、廣東、浙江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101家分支機構。
依托中國信達的背景,投行和經紀業務的實力,信達證券的業績表現一直位于我國證券行業的前列。
根據證券業協會的統計數據,2020年,我國共有137家證券公司,其中,信達證券的主要財務數據排名均在50名左右,其中總資產、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更是分別名列行業第48、44、41。
來源:信達證券《招股書》
2018-2021年,信達證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6.59億元、22.23億元、31.62億元和38.03億元。近三年同比增長34.01%、42.26%、20.27%。對比東興證券的19.88%、27.1%、-5.48%,信達證券的業績增速很高。
然而,與業績增長不同的是,信達證券的IPO進展卻格外緩慢,2020年末第一次遞表至今,信達證券只在2021年4月更新過一次《招股書》,此外無其他動態。
連吃多張罰單后,信達證券高管還被監管層約談,這是否會對其上市進程造成阻礙?
“在企業IPO過程中,監管辦法對于發行人的規范運行有明確要求,包括發行人本身以及高管的違規被處罰等行為,都會對上市產生影響。”于百程認為,“比如發行人高管最近36個月內不能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信達證券的ABS違規行為是行政監管措施,是否直接對IPO構成影響還需專業人士判斷,不過其對相關業務造成的風險和合規整改情況,在上市審核的過程中會受到關注。”
柏文喜則表示:“多次監管處罰,以及這次高管被約談,對IPO進程有著直接的影響,因為這涉及信達證券的規范運營和內部風控、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有效性問題,這一點對于券商而言又是十分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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