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戈振偉
針對難解的學位問題,深圳再出新政。
5月16日,《深圳市公辦中小學集團化辦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發布,《方案》明確,至2025年,深圳將培育80個公辦中小學教育集團,集團化辦學覆蓋全市所有新建義務教育學校。
這是深圳2021年8月份出臺的大學區征求意見稿文件通知的進一步落地,意味著深圳推進大學區辦學再進一步。
一名深圳公辦中學教師對界面新聞大灣區頻道記者表示:“集團化辦學嘗試打破市、區、街道學校壁壘,有利于老師和學生的發展,教師輪崗可以給學生帶來更優質的教學資源,街道學校老師也可以獲得更多的學習機會。”
借名校炒作學位房的時代,一去不返
《方案》明確,規范集團化辦學行為,要求規范集團選址命名。各市直屬學校集團化辦學選址,應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優先考慮保障房和街道大學區,不能與任何小區捆綁,不能與任何房地產掛鉤。
禁止以房地產開發商命名學校,杜絕與商業利益掛鉤。集團化辦學成員學校命名要堅持名實相符、準確規范,體現辦學理念,突出內涵特色,避免單一貼標簽。各區義務教育集團應當使用帶區域名稱。
這意味著以后開發商、業主不能用名校資源炒作,讓教育回歸教育,房產回歸房產,借名校炒作學位房的時代,一去不返。
為了給學區房虛火降溫,深圳去年8月擬立法推行大學區。目前,大學區成為深圳各區學區劃分的主流趨勢。學區房市場已經有所降溫。
大學區是將周邊學校所在的范圍組合成一個“學區”,學區內電腦派發學位,實行相對就近入學。實施大學區招生后,家長可自愿在學區內為孩子報讀學校,按志愿次序和積分高低依次錄取。
而集團化辦學最早的起因,也是老百姓的“擇校熱”“學區房熱”。但名校是一種稀缺的公共資源,如何讓更多的孩子能夠享受名校的優質教育?集團化辦學便成了政府為了滿足教育優質資源均衡發展所采取的一種手段。
所謂“集團化辦學”,是以行政指令為主,兼顧學校共同意愿,將一所名校和若干學校組成名校集團。
從理論上講,這種辦學模式,以名校為龍頭,力圖在教育理念、學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術、教育評價、校產管理等方面統一管理,實現理念、管理、師資、設備等優質教育資源的共享。
當前,我國大力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教育公平成為基礎教育階段追求的價值。
早在2003年,深圳就成立了深圳實驗教育集團和蛇口育才教育集團。隨后,一批名校紛紛跟上腳步,包括深圳高級中學(集團)、南山外國語學校(集團)、紅嶺教育集團、寶安中學(集團)等。從2017年至今,深圳各區的教育集團呈現出百花齊放的發展態勢。截至2022年2月,深圳市直屬和各區的教育集團達到35個。
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掐尖”招生
本次《方案》不僅明確了各區集團化辦學的總體目標,還提出探索與大學區管理相結合同步推進的集團化辦學模式,市直屬學校(含高校附屬)和有條件的區屬優質學校可跨區組建教育集團,原則上應優先考慮在原特區外教育薄弱、學位建設任務重以及市屬學校優質辦學資源少的區域開展集團化辦學。

5月11日,福田區人民政府與深圳中學簽訂合作辦學協議,根據協議,由福田區提供梅香學校、梅園小學及相關配套設施交由深圳中學開展合作辦學,將學校命名為深圳中學梅香學校——這就是“市直屬學校(含高校附屬)和有條件的區屬優質學校可跨區組建教育集團”的直接呈現。
據1月27日發布的《深圳市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深圳5年內新建基礎教育學位90.8萬座。其中,新建學前教育學位12.5萬座、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7.3萬座、公辦普通高中學位11萬座。
如何發揮集團核心校骨干教師傳幫帶作用,讓更多的學生享受到優質師資?《方案》提出:
推動集團內部教師交流制度化,新納入集團管理學校教師數量的15%以上應由集團從集團原成員校中選派;
強化集團干部培養,集團派出不少于5名干部至新增集團成員學校任職,將1-2年的交流輪崗工作經歷作為提任校級干部的重要因素。
《方案》還強調,集團內成員校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方式須嚴格按照市、區有關招生政策規范執行,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掐尖”招生。
事實上,除了深圳,北上廣等其他城市也在紛紛推進集團化辦學建設。集團化辦學在中國經過20余年的實踐探索,已經成為我國基礎教育領域推動薄弱學校改進、城鄉教育一體化、教育均衡發展、教育治理現代化的有效舉措,在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隨著集團化辦學的深入推進,牽頭學校壓力過大、成員學校辦學自主性積極性降低、集團內學校同質化等問題日漸凸顯。
對此,上述深圳公辦中學教師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在集團統籌規劃下,如何保障各個學校的自主性?
“有的學校雖然生源基礎薄弱,但也形成了一些自己的教育風格,它們被納入集團,集團需要去磨合,現在到2025年時間只有三年,這么多學校要整合在一起,方方面面的矛盾怎么處理?比如輪崗老師能不能快速適應學生,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該教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