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曉云
新時代信托近日對外發布關于受讓投資者信托受益權的公告,明確了投資者清償總體方案,引發外界強烈關注。
6月6日,界面新聞獨家獲悉,新時代信托針對自然人投資者查閱臨時信息披露后可能產生的九大問題作出解讀,其中透露出多條重要信息。
該解讀稱,按照6月5日向投資者發布的信托產品臨時信息披露報告,自然人投資者信托產品預計回款22億元,對應整體投資本金回款比例約34%。因此,自然人投資者的信托規模約為65億。此外,個別信托產品對應的質押資產較為優質,存在比清償方案更高比例回款的可能性,主要集中在質押資產為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等少數信托產品。
清償方案稱,新時代信托將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間受讓投資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權。按本金規模分四檔報價,合同生效后60日內支付價款。
也就是說,自然人投資者不接受信托受益權轉讓的安排,在簽約期滿后,新時代信托將清算有關項目,并根據信托財產回款情況向投資者分配信托利益。
新時代接管組4日發布公告表示,本清償方案堅持“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法律原則,是以信托產品底層資產回款情況為基礎,結合新時代信托履責失職情況,充分考慮廣大投資者長期未能兌付的實際困難,以及新時代信托能夠承擔賠償責任的資本水平等因素,經過反復斟酌、慎重研究確定的。
以下為新時代信托“關于臨時信息披露有關問題的解讀”。
一是自然人投資者認購的主動管理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風險處置情況如何?
新時代信托表示,自然人投資者認購的這些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大部分設置了金融機構股權質押。除了極個別金融股權質押(如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和幸福人壽),經評估機構認定有一定處置價值外,被接管保險機構(天安財險、華夏人壽)股權質押擔保都沒有處置價值。每個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的具體預計回款情況,因底層資產是否有處置價值而有所差異,詳見6月5日公布的各信托計劃的臨時信息披露報告。
二是投資者同意或不同意轉讓信托受益權的后果分別是什么樣的?
新時代信托表示,投資者可以比較臨時信息披露報告中所披露的信托計劃的預計處置回款情況,和公司提出的信托受益權轉讓方案,決定是否同意轉讓方案。
如同意向新時代信托轉讓信托受益權,在簽署轉讓協議后,新時代信托將在協議生效后不超過60日內,向投資者支付轉讓價款,投資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權則轉歸新時代信托所有,后續權益由新時代信托所有,新時代信托與投資者之間劃斷法律責任。
如不同意向新時代信托轉讓信托受益權,在簽約期滿后,新時代信托將清算相關信托項目,并按照臨時信息披露報告披露的信托財產回款情況,隨后陸續向投資者分配信托利益,具體到賬時間待定。
投資者如認為新時代信托應對投資損失承擔受托人責任,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但是不享有優于其他債權人的受償地位。
三是根據臨時信息披露公告,質押資產為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華夏人壽、天安財險的不同信托產品,信托財產預計處置回款比例分別是多少?
新時代信托表示,信托產品的處置回款以底層資產的可處置價值為基礎,因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實際取決于信托產品的擔保物可處置價值。按照6月5日向投資者發布的信托產品臨時信息披露報告,自然人投資者信托產品預計回款22億元,對應整體投資本金回款比例約34%。如果剔除幾個回款比例較高的信托產品(擔保物是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的股權質押),其他信托產品的投資本金回款比例約31%。具體詳見相關信托產品的臨時信息披露報告。
四是為什么質押資產為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等少數信托產品的處置回款比例高?
新時代信托表示,信托產品的債權清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行。經清產核資認定,并由專業評估機構評估,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這些擔保物有處置價值。在進行以資抵債和變現處置時,按照評估價值確定這些信托產品的處置回款。因擔保物較為足值,處置回款高于其他大部分信托產品。
五是質押資產為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的信托產品,投資者還需要辦理信托受益權轉讓手續么?
新時代信托表示,是否轉讓信托受益權由投資者自行決定。如不同意轉讓,則根據上述第二個問題的內容,屆時將進行分配清算。
六是質押資產為廣發銀行的三個信托產品(藍海1314、藍海1315-1、藍海1316),為什么預計回款比例會有微小差異?實際兌付時會不會低于或高于此比例?
新時代信托表示,藍海1314、藍海1315-1、藍海1316三個信托產品預計回款比例有所差異,原因是每個信托產品的投資本金不同,質押擔保的股權數量不同。臨時信息披露報告披露的預計回款金額,是目前測算的正常情況下回款金額。
七是兩個信托產品(鑫業2371號、藍海1297號)都有幸福人壽的股權質押,為什么處置回款比例差距很大?
新時代信托表示,經清產核資,藍海1297號信托產品的擔保物“幸福人壽”沒有辦理完成質押登記,質權不成立,因此該信托產品沒有擔保物,處置回款比例與其他大部分信托產品相同。
八是針對質押資產為廣發銀行、天津銀行、幸福人壽的六個產品(慧金1152、藍海1314、藍海1315、藍海1316、慧金1159、鑫業2371),投資者如不同意轉讓,預計多久可以收到分配款項?
新時代信托表示,近期重點是對同意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投資者安排簽約、付款等工作。在信托受益權轉讓簽約期滿,完成對已簽約投資者劃付款項后,公司再陸續對不同意轉讓上述產品的投資者進行分配、清算,預計時間是簽約期滿后三個月左右。
九是投資者如通過悠悅信托計劃持有上述六個產品(慧金1152、藍海1314、藍海1315、藍海1316、慧金1159、鑫業2371),應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新時代信托表示,按照投資者清償方案,對持有上述六個產品的悠悅信托計劃,先將六個產品的信托受益權調整為由投資者直接持有,自行決定是否按照直接持有的其他產品選擇同意或不同意轉讓。如不同意轉讓,將在信托受益權轉讓簽約期滿后,根據該產品臨時信息披露報告所披露的回款情況直接向投資者進行分配。
公開資料顯示,新時代信托前身為包頭市信托投資公司。2009 年6 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公司名稱變更為新時代信托并變更公司業務范圍,目前注冊資本金60 億元人民幣,注冊地址為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并在北京設立管理中心、全國多地設立財富管理中心,業務范圍包括資金信托、財產權信托等。
2020年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新時代信托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2021年7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延長新時代信托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