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1)》。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共查處各類壟斷案件175件,同比增長61.5%,罰沒金額235.92億元。
其中,查處壟斷協議案件11件,罰沒金額16.73億元;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11件,罰沒金額218.47億元;公開處罰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107件,罰款7235萬元;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46件。此外,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727件,同比增長53%,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4件。
依法查處“二選一”行為
報告稱,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聚焦電商、外賣等重點領域,有序平穩推進重大執法活動,依法查處阿里巴巴集團和美團“二選一”壟斷案,分別罰款182.28億元、34.42億元,并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涉案企業全面整改,立規矩、儆效尤,促使平臺企業自覺規范經營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阿里巴巴案作為國內外第一起網絡零售平臺服務領域壟斷案件,在全行業起到了立規矩、儆效尤的震懾警示作用,對防止平臺壟斷、規范競爭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和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美團案件調查處理充分體現了國家公平公正加強反壟斷監管的決心和堅決治理“二選一”行為的態度,有力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多方市場主體的合法利益,獲得社會各方面廣泛支持和肯定。
報告稱,目前,平臺經濟領域“二選一”行為基本停止,市場競爭秩序明顯好轉,平臺內商家特別是中小經營者獲得更廣闊發展空間,進一步增強發展活力。
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平臺經濟領域并購行為加強監管,嚴格審查涉及平臺企業經營者集中申報案件40件,依法禁止游戲直播領域騰訊系虎牙與斗魚合并案。該案是我國平臺經濟領域第一起禁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對防止平臺壟斷和資本無序擴張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深入核查平臺企業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案件線索千余條,立案調查近200件,對98件未依法申報案件作出處罰并向社會公開。其中,依法對騰訊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案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是我國第一起對未依法申報案件采取必要措施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案件,重塑我國網絡音樂市場競爭格局。
聚焦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
國家市場監管總居2021年查處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中,從行業分布來看,藥品、供水、供氣等民生領域案件為7件(占64%),平臺經濟領域案件為3件(占27%),能源領域案件1件(占9%)。壟斷協議案件涉及1個行業協會、43家企業,主要分布在醫藥、建材、燃氣等民生領域。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中,從違法領域來看,民生領域占比60%,其他占比40%。其中交通、建筑、醫藥衛生、教育、保險等服務領域分別占18%、18%、13%、7%、4%。從涉案主體來看,基本涵蓋了省、市、縣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其中,涉及省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的案件占比 2%,涉及市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的案件占比57%,涉及縣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的案件占比41%。
報告表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注和期待,重點加強醫藥、建材、公用事業等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依法查處了揚子江藥業、公牛集團壟斷協議案、先聲藥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等實體經濟領域重大壟斷案件。
“當前,我國部分原料藥市場集中度較高,原料藥領域壟斷行為時有發生,導致下游藥品價格不合理上漲和短缺斷供,影響消費者利益和用藥穩定安全。反壟斷執法機構高度重視,將原料藥領域作為執法重點,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堅決維護原料藥領域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報告稱。
同時,針對原料藥領域壟斷風險較高的特點,反壟斷執法機構研究制定《關于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2021年11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正式印發實施。該指南進一步細化原料藥領域壟斷行為分析思路和認定因素,明確了法律底線、紅線。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去年還修訂出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審查增量政策措施24.4萬件,清理各類存量政策措施44.2萬件,糾正廢止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政策措施1.1萬件,從源頭規范行政行為。圍繞政府采購、交通、建筑、醫藥衛生、教育、保險等重點領域,查處限定交易、妨礙商品自由流通等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46件,堅決維護國內統一大市場,促進暢通國內大循環。
推動反壟斷法首次大修
反壟斷法自2008年施行以來已過去13年。2020年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曾就《反壟斷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2021年11月,反壟斷法修正草案正式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按照安排,將于2022年6月21日至24日舉行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反壟斷法修正草案。
報告表示,反壟斷法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法律制度。我國現行反壟斷法在實施中也暴露出相關制度規定較為原則、對部分壟斷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執法體制需要進一步健全等問題。特別是隨著平臺經濟等新業態快速發展,一些大型平臺經營者濫用數據、技術、資本等優勢實施壟斷行為、進行無序擴張,導致妨礙公平競爭、抑制創業創新、擾亂經濟秩序、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明確反壟斷相關制度在平臺經濟領域的具體適用規則,以加強反壟斷監管。
報告介紹,反壟斷法本次修訂明確了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法律地位。草案在規定國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的同時,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草案借鑒國際經驗,對反壟斷相關制度規則作了進一步完善,包括建立“安全港”制度,建立經營者集中審查期限“停鐘”制度等。
草案增加規定了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進行調查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的配合義務,大幅提高了對相關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增加了對達成壟斷協議的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規定,包括信用懲戒等。
報告顯示,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還研究制定《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時,該局制定并推動發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關于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和《企業境外反壟斷合規指引》,明確規則、劃出底線,為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提供了清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