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鑫
7月1日,哈投股份(600864.SH)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江海證券在擔任歐比特(300053.SZ)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財務顧問時涉嫌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江海證券立案。
Wind數據顯示,江海證券旗下暫無并購重組項目或IPO項目在審。
江海證券成立于2003年,注冊資本為67.67億元,是黑龍江省轄區內唯一一家國有控股券商,公司實控人為哈爾濱國資委,江海證券具備經紀、資管、自營業、投行、兩融等業務牌照。
江海證券被立案調查,涉及到2019年一宗“舊案”。
2018年12月底,歐比特拋出資產購買方案,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樊海東、馮銳鈺等持有的佰信藍圖 99.73%股權;購買朱正榮、彭飛宇及德合投資持有的浙江合信100%股權。
以2018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佰信藍圖100%股權的評估值為2.53億元,浙江合信的評估值為1.78億元;經交易雙方協商,佰信藍圖99.73%股權的交易價格為2.45億元,浙江合信100%股權的交易價格為1.76億元,歐比特將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上述交易對方支付交易作價,交易合計需支付4.21億元。
此外,歐比特擬以詢價方式向不超過5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1.36億元,用于歐比特支付本次并購重組交易中的現金對價、本次交易的中介機構費用。
2019年1月23日,證監會并購重組委2019年第2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歐比特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未獲通過。
證監會對歐比特購買資產方案提出三項質疑,一是標的資產持續盈利能力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二是交易募集配套資金不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相關規定;三是標的資產歷次股權轉讓相關會計處理的合規性披露不充分。
除投行業務外,江海證券自營業務與資管業務在合規方面也曾出現重大紕漏。
2020年9月11日,江海證券曾因交易員資格管理及交易行為管控不足、標的證券和對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等問題,開展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規新增通道業務、內部管理混亂、風險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股票質押業務存在業務決策流于形式、盡職調查不充分、內部控制不健全等問題被叫停了債券自營業務、資產管理產品備案、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等三大業務。
三大業務被叫停,導致江海證券2020年證券公司評級連降5級,從BBB級降至C級,成為當年評級下降最大的券商。直到2021年9月27日,江海證券才恢復債券自營業務;2022年3月3日,江海證券再恢復資管產品備案、股票質押業務。
短暫的業務“休克”對公司造成的影響較大,江海證券2021年實現營業總收入12.87億元,同比下降31%,同期歸母凈利潤為1.95億元,同比增長49%。
利潤表顯示,公司投行業務、資管業務、自營業務收入均有所下降。江海證券表示,受行政監管措施影響,債券自營業務2021年1-9月暫停業務開展、收入同比小幅下降,資產管理業務收入同比減少。
此外,江海證券還指出,受宏觀政策變化和公司分類評級下降影響,公司債券承銷規模同比下降,承銷收入同比減少。2021年公司僅完成各類債券承銷41只,承銷金額共計194.73億元;而在2020年,公司完成各類債券承銷共227支,承銷金額累計434.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