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藍媒匯財經 魏無羨
編輯|藍妹兒
國內鋰能源行業巨頭贛鋒鋰業攤上大事了?
7月4日,一紙公告讓贛鋒鋰業(002460.SZ)登上了很多媒體的頭版頭條。當天,贛鋒鋰業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于贛鋒鋰業涉嫌進行內幕交易的是A股的哪家上市公司,外界猜測聲眾多,不過公司實控人李良彬在事后回應《每日經濟新聞》的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被證監會調查,主要原因是在與江特電機(002176.SZ)洽談并購事宜期間,購買了江特電機的股票,“可能會受到一些處罰,未來再融資等方面可能會有一年左右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是公司被立案半年后才披露。在上月初,贛鋒鋰業還因兩次信息披露不及時,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監管函。
雖然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了,但是贛鋒鋰業的股價最后并未經受重挫。7月4日開盤時一度大跌7.07%,隨后跌幅收窄,收盤時股價微跌了0.44%,當天報收109.85元/股。
那么,在贛鋒鋰業涉嫌上市公司股票內幕交易案中,還可能藏有哪些見不得人的東西呢?
果真涉嫌內幕交易?
贛鋒鋰業發布的公告和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均未具體披露出涉及內幕交易的公司,于是除了江特電機,2021年被贛鋒鋰業增持過股票的馬應龍(600993.SH)、大北農(002385.SZ)和三安光電(600703.SH)等也都成了被懷疑的對象。
贛鋒鋰業實控人李良彬告訴《每日經濟新聞》的記者,2020年6月18日,贛鋒鋰業開始與江特電機接觸,雙方商談并購事宜,贛鋒鋰業6月23日購買了江特電機股票,彼時江特電機已經被ST,當日*ST江特的收盤價為1.62元/股。“然后我們7月份跟江特電機正式簽了并購協議,并發了公告,所以他們(監管部門)認為我們這個行為構成了內幕交易。”
根據贛鋒鋰業于2020年8月19日所發的公告可知,公司與江特電機在江西省新余市簽訂鋰鹽生產線合作協議,擬將銀鋰公司擁有的鋰鹽生產線交付予贛鋒鋰業自主進行生產、經營與管理。合作期限30個月,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間贛鋒鋰業合計向*ST江特方面支付合作管理費1.92億元。
不過僅僅過了兩個多月,雙方就“分道揚鑣”,贛鋒鋰業發布了終止合作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與江特電機及其子公司簽署了《關于鋰鹽生產線之合作終止協議》,因雙方未能就鋰鹽生產線技術改造方案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經慎重考慮共同決定放棄本次合作并終止履行上述合作協議。
李良彬也透露道,贛鋒鋰業持有江特電機股票的時間并不長,只有一個多月,至于買了多少股數,他表示需要問董秘。但根據贛鋒鋰業2020年所發財報,并未查閱到關于其持有A股公司股票的記錄。
有意思的是,在贛鋒鋰業有意入主江特電機的時候,“恰好”正值后者股價暴漲,江特電機股價在2月內漲幅高達60%,創下了15個月內暴漲2061%的A股記錄。
江特電機無故“躺槍”?
7月4日,江特電機在投資者互動平臺上表示,公司去年12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原因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與贛鋒鋰業無任何關聯關系;公司也沒有收到任何關于贛鋒鋰業本次被立案的相關信息。
此外,江特電機還表示,證監會對公司立案的現場調查工作已完畢,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投資建設和“探轉采”等工作造成影響。
對于此次涉嫌內幕交易的案件,江特電機屬于無故“躺槍”嗎?
2020年8月13日,江特電機發布公告,稱正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數日后的8月19日,如上文所示,贛鋒鋰業、江特電機公告稱雙方簽訂了鋰鹽生產線合作協議,據悉,該合作原計劃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8月20日,江特電機又發布公告,表示擬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入主的公司為贛鋒鋰業,但因避免同業競爭方式等條款未達成一致的原因,相關入主及重組鋰業資產方案未能實施。2020年10月30日,該合作宣告終止,公告原因為雙方未能就鋰鹽生產線技術改造方案達成一致意見。
有媒體在事后詢問江特電機董秘辦公室對于此次內幕交易案的看法,對方表示江特電機只是可能涉及贛鋒鋰業內幕交易案的標的,但和立案調查沒有任何關系。
與贛鋒鋰業7月4日股價微跌不同的是,江特電機在當天收盤時股價上漲了3.88%,報收28.10元/股,公司市值在490億元上下浮動。
兩次被立案調查
因為涉嫌內幕交易,屆時在實際的處罰上對贛鋒鋰業影響大嗎?
事實上,股價表現已經回答了這一問題。根據目前施行的《證券法》,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從事內幕交易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于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看看贛鋒鋰業近一年多來堪稱爆炸性的業績表現,根據其發布的財報顯示,2021年,贛鋒鋰業實現營收111.62億元,同比增長102.07%;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2.28億元,同比增長410.26%;2022年一季度,公司共實現營業收入53.65億元,同比增長233.91%;實現歸母凈利潤35.25億元,同比增長640.41%。
坐擁這種體量的營收和利潤,內幕交易所帶來的處罰不會對贛鋒鋰業造成太大影響。
因為信息披露不合規,鋰業巨頭贛鋒鋰業已經兩次被證監會立案查處了。2014年8月,由于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等情況,贛鋒鋰業被證監會警示,并收到了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關于對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上述文件提及,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原董事會秘書邵瑾在知曉該公司正在與相關企業商談收購事宜的情況下,仍然發布與事實不符的公告,且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工作中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2020年5月,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對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其中,贛鋒鋰業未對重大投資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像未對收購阿根廷Minera Exar公司37.5%股權事項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不完整,如2018年定期報告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中相關人員簽名缺失。
近一年來,贛鋒鋰業之所以能迎來業績爆發,主要歸因于新能源汽車和儲能市場發展正在釋放大量紅利。
根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的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動力電池裝車量達154.5GWh,同比累計增長142.8%,這反映了下游新能源汽車整車的旺盛需求。在這種旺盛需求的助推下,行業對于上游原材料的需求也在暴漲,碳酸鋰等鋰產品的價格不斷高漲,這極大利好了如贛鋒鋰業這樣的企業。
凡事有利必有弊,某種程度上屬于“看鋰價吃飯”的鋰企也難逃行業的周期之困,即高昂的售價最終是會回落的。李良彬就曾在今年年初公開表示,“鋰產品的周期性非常明顯,有20萬元的昨天,也可能遲早有4萬元的明天。”
不過,被稱為“鋰王”的贛鋒鋰業在經受行業周期大考前,得先過了眼下的這場身陷內幕交易的法律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