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席菁華
迎峰度夏期間,為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進一步規范電煤價格秩序。
8月5日,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消息,近日該局組織三個調查組分別赴山西、內蒙古、陜西開展調查,加強電煤價格監管,明確法律紅線。
此次調查工作突出三個重點,一是針對前期摸排的涉嫌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問題線索開展重點調查;二是扭住煤炭生產企業“坑口價”這一重點環節;三是重點對三個電煤主產區的煤炭企業開展調查。
晉陜蒙是中國煤炭主產區,三個省區煤炭產量和外調量在全國占比中均超過70%。煤炭中間流通環節成本費用相對穩定,出礦環節價格波動大,限制出礦環節價格有利于抓住價格波動的源頭。
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調查,初步認定18家煤炭企業涉嫌哄抬煤炭價格,三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市場監管總局已對這些企業依法立案調查。
從違法形式看,哄抬價格的主要表現形式有三種。
一是煤炭生產企業在成本未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銷售價格。二是增加交易環節,將煤炭銷售給關聯貿易公司,通過關聯貿易公司層層加價,抬高價格。三是以“化工煤”名義簽署確認函,但實際銷售動力煤,通過規避長協限價方式推高價格。
交易中心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的主要表現形式為自立項目、自定收費標準,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披露了十個煤炭領域價格違法行為案例。
2021年3月-2021年10月期間,八家煤企大幅提高煤炭售價,漲幅達200%-300%。有企業煤炭銷售均價由428元/噸提高至1687元/噸,漲幅294%。2022年3月,六家煤企的售價最高達1145元/噸,同比漲幅80%-168%。
也有企業將下屬煤礦生產的煤炭高價銷售給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加價售賣。去年3月-10月期間,某企業坑口原煤售價由283元/噸提高至1132元/噸,漲幅高達300%。
還有煤礦企業和貿易公司聯手抬高煤價。2021年3月-10月,某煤礦企業精煤銷售均價由385元/噸提高至1101元/噸,漲幅186%。貿易公司以2054元/噸售出,進銷差價953元/噸,加價幅度87%。
去年4月起,國內煤炭價格開啟漲勢。去年10月中旬,5500大卡動力煤坑口煤價一度逼近3000元/噸,嚴重偏離供需基本面。
國家發改委此前表示,哄抬價格是本輪煤價非理性上漲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須通過穩煤價進而穩電價、穩企業用能成本,為實現經濟穩增長提供強力支撐。
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今年上半年,煤電企業采購的電煤綜合價持續高于基準價上限,大型發電集團到場標煤單價同比上漲34.5%,電煤采購成本同比額外增加2000億元左右,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大型煤電企業處于虧損狀態。
據煤炭工業協會數據,上半年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利潤總額5369.1億元,同比增長157.1%。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公布四種哄抬價格行為,并提出自5月1日起,山西煤炭、陜西煤炭、蒙西煤炭、蒙東煤炭(3500大卡)現貨價格若每噸分別超過855元、780元、690元、450元,如無正當理由,則被視為哄抬價格。
界面新聞獲悉,目前煤炭主產業坑口價格總體呈現下滑趨勢。
8月2日,秦皇島5500大卡動力煤報價1150-1170元/噸,接貨價1155元/噸,這一價格較半月前下跌約8%,已進入政策層面要求的限價區間。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持續加強煤炭價格監管,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