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樊旭
周二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
根據會議要求,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7.5%降為3%。政策實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表示,發展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有利于更好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分析師表示,稅收優惠政策落地將加快個人養老金推出進程,緩解養老保障壓力。
“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的政策優惠,將會對居民參與個人養老保險形成鼓勵效應,從而有助于擴大個人養老金的覆蓋面,更好地實現政策目標。”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在一份研究報告中稱。
他指出,長時間以來,個人養老金面臨的一大難題是稅收優惠不夠。根據2018年財政部等發布的《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投保繳費稅前扣除限額按月收入的6%和1000元(或年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確定,領取收入實際稅負為7.5%。“實際上,7.5%的稅率高于不少中低收入者所應承擔的個稅稅率,如果參保,不僅不能享受到稅收遞延的節稅效果,反而增加了稅收負擔。”
“此次國常會則將稅前扣除額統一為12000元,更重要的,將領取收入實際稅負由7.5%降為3%,即采用個稅最低稅率水平,大幅降低了稅收負擔。”溫彬說。
根據國泰君安證券的測算,將個人養老金領取時的稅負由7.5%降低至3%,邊際上每年可以為居民進一步節稅540元,有利于提升居民對個人養老金的參與意愿。
當前,我國養老保障主要以政府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為主,以企業(職業)年金為代表的第二支柱發展有限且存在嚴重不均衡的現象,第三支柱即個人養老金貢獻微乎其微。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融責任發展白皮書》,截至2020年末,第一支柱規模近8.27萬億元,占比69.3%;第二支柱規模近3.54 萬億元,占比29.7%,第三支柱規模近1310億元,占比僅1.1%。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1年,中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億人,占總人口比重達14.2%。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老齡司司長王海東9月20日在新聞發布會上稱,預計“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量將突破3億,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20%,中國將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2035年左右,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在總人口中的占比將超過30%,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
在老齡化趨勢下,發展個人養老金的要求日益迫切。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確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