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田佳寧
10月28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一張罰單,劍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罰單顯示,興業銀行在理財業務辦理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其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一、老產品規模在部分時點出現反彈;二、未按規定開展理財業務內部審計;三、同業理財產品未持續壓降;四、單獨使用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五、理財托管業務違反資產獨立性原則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和相關審慎經營規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