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音樂先聲 Michael Nash
人工智能正在改變我們的生活、工作和娛樂的方方面面——聊天機器人能回答復雜問題,系統可以寫出合格的影視劇本,程序答題可以通過美國司法考試的部分科目。
如今,人工智能可以創造出媲美專業藝術家的作品——在蘇富比的拍賣會上,一件人工智能生成的肖像裝置作品以四萬英鎊的價格成交;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博覽會上,人工智能創作的數字藝術作品在比賽中撥得頭籌。
但許多人沒意識到:大多數人工智能所掌握的核心基本“知識”其實源自海量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也就是說,人工智能生成的藝術與人類創作密不可分,但其應用并沒有征求原作者的許可,也沒有向他們提供補償。
在對海量具有主題、構圖、方法和其他輸入相關描述的圖片進行學習后,最先進的人工智能可以輸出衍生作品,生成與原創作者個人鮮明風格相似度極高的作品。
在一些案例中,這一技術被用來直接生產假冒藝術品。更常見的是,僅僅生產大量仿作,而這會稀釋市場,使得原創作品脫穎而出難上加難,從而也侵犯了藝術家獲得補償的合法權利。
當然,藝術家彼此之間的靈感啟發由來已久。在具有獨創性的藝術家影響下,他人會進行模仿創作,探索同一主題,或者采取全新的創作方向來作為回應。
諸如巴勃羅·畢加索、杰克遜·波拉克、亞歷山大·考爾德、讓·米切爾·巴斯奎特、路易斯·布爾喬亞等先鋒藝術家都開辟了新天地。他們與前人的作品雖然在面貌上迥然不同,但彼此之間的關聯性卻是不言自明的。
說來每一種媒介的創作都是如此。無論是哪個藝術領域,前作影響啟發著后作,基于影響和靈感的迭代規律循環往復,隨著時間推移,讓各領域呈現出新模樣。
在所有這些探索與交流中,最初的藝術家所進行的創造性工作不斷延續擴大,公眾更是受益匪淺。
但與美好愿景相反,最近的新聞報道稱:硅谷開發出可根據提示詞“生成文字、圖片和聲音的工具”“成爆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成風投寵兒”(《紐約時報》報道);風投公司夢想利用人工智能“將創作的成本……降至零。”(紅杉資本官網刊文)。
不難預見,這類資本的憧憬可能會變成藝術家的災難。
因此也就可以理解,為什么這些人工智能的發展已經在音樂產業引起深刻的擔憂,類比人工智能的崛起與二十多年前盜版音樂大行其道時的Napster。當年是通過版權法,確保了藝術家和唱片公司的權益得到保護。
自那之后,行業不斷發展向前,而目前,人工智能不能合法下載音樂或從流媒體平臺翻錄歌曲,因為這意味著侵權,而一旦侵權,版權所有者就可以拒絕給予訓練人工智能的許可,這種行為也違反了平臺的服務條款。
我們期待看到尊重藝術性的人工智能開發者能夠推動文化和音樂產業的蓬勃發展,我們也樂于與尊重創作者權利和版權法的開發者進行對話。在行業中,已經有一些人工智能在尊重藝術真實的基礎上,幫助不同水平的藝術家提升作品質量的案例。
截至目前,關于人工智能與行業的討論主要圍繞內容創作展開。我們也看到,人工智能在其他方向上的應用也可以幫助推動藝術家的成功。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幫助藝術家分析全球不同市場的受眾,優化音頻制作中的技術參數,提高年代久遠的音樂作品的收聽體驗。
環球音樂擁抱像AI這樣的技術創新。事實上,目前我們已經擁有了三項人工智能專利,其應用場景并非關注于音樂創作,而是更重視在當下的參與型經濟中,如何幫助藝術家擴大受眾群并更好地維系用戶。
音樂產業中眾多人工智能的應用場景中,促進藝術家的利益是我們至高無上的追求。基于這一理念,我們堅信,未經許可且沒有補償的情況下將人類作品用于訓練人工智能屬于剝削行為。創作者理應被尊重并得到公平的補償,否則,全世界的創作者都將遭受廣泛和持久的傷害。
有人稱,藝術家的利益與創新的發展是相違背的。這種想法會將人類發展引入歧途。
說這些話的人也往往無視了這樣一個事實:正是對價值的認可與對創意產業權利的保護,藝術與科技才得以充分融合,實現媒體與技術的交融,為創意生態系統輸送源源不斷的活力,并形成了萬億美元級別的市場規模。
在人工智能技術迅猛發展的當下,環球音樂集團攜手藝術創意產業的頭部力量、法律專業學者、政府部門以及人工智能專家,將探討如何通過創新方式,更快更好地保護創作者權益。
創作者的知識產權是構成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出的重要來源。我們的目標是,確保在此過程中,人工智能不僅創造經濟利益,也能給予創作者相對應的獎勵。
因此,政策制定者在制定任何涉及人工智能的公共政策時,應對其影響進行充分考量,以保護版權,促進創新,扶持科技企業的同時,不損害藝術家及其權利。
我們希望整個創意產業,以及同樣認同人工智能時代共享合作機遇的有識之士,可以加入我們,一起努力爭取創作者應得酬勞,并確保人工智能得到妥當利用,造福社會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