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閆玉杰 王美琪
近日,在延津縣人社局仲裁委,本來正在庭審中的當事人胡俊萍與延津縣某房地產開發商經仲裁委工作人員不經意的一句話:“我們也是為你考慮,讓你盡可能的早點拿到工資,然后踏踏實實的出去打工,多好啊。”當事人雙方隨即同意暫時休庭進入調解模式。

事情起于2023年1月28日,仲裁委工作人員在當日接到該案件后,仔細研究了案情,在充分掌握雙方爭議焦點的前提下,曾3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6次電話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無奈,只好組織開庭。庭審中,仲裁委工作人員站在企業和申請人的角度,充分考慮他們的感受適時引領,引導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避免矛盾激化。最終,經仲裁委工作人員耐心勸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企業當場付給申請人工資、補償金共計14962元。“多虧你們的幫忙,我才能這么順利的拿到工資和補償金。”當事人胡俊萍感激地對該縣仲裁委工作人員說。
近年來,該縣人社局仲裁委借助專門的調解室和聯動調解等制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業務人員理清業務流程,把握政策細節,切實做到對企業和群眾需求“馬上辦、快速辦、悉心辦”,當好服務企業和群眾的“店小二”,讓企業和群眾“最多跑一次”。

來源: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