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高佳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張繼科事件”近日在網絡上引發熱議。因相關當事人未發聲,關于事件涉及的賭博以及傳播私密照片等信息尚無法證實。對此,“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等已發文呼吁相關部門及時介入,查清事件背后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等行為。
此前在2023年3月30日,針對網傳其賭博欠債并拿某女士私密照片抵債的消息,張繼科工作室在微博發布聲明稱:謠傳內容純屬捏造。隨后,記者李微敖在其微博賬號連發三條爆料,稱張繼科泄露某女士私人視頻情況屬實,并稱張繼科的債務及視頻問題引發了刑事案件。
3月31日,張繼科的代理律師、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曙光發布聲明稱,將代理張繼科處理網絡平臺的相關侵權事宜,對重點侵權用戶提起訴訟。
4月2日,李微敖再發長文《我為什么要對“張繼科事件”發聲?》。文中稱,2020年,有武漢的朋友們告訴他,張繼科欠武漢一位S先生很多錢,于是S先生向張討債。在此前后,張繼科把幾段明星某女士的隱私視頻給S先生。S先生轉而向某女士討債,某女士報案,S先生在2020年2月被抓。李微敖在文中透露了該案件的部分細節,并曝光了一份借貸合同。
事后,張繼科一方尚無具體回應。4月1日,新京報記者聯系上張繼科本人,對于欠債和傳照片,張繼科作出否認。但是當記者追問是沒有欠債還是沒有發照片時,張繼科掛斷了電話。4月3日,楊曙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現階段不太方便發表任何言論,畢竟我不是當事人。現在這個案件如果要發聲,還是需要和當事人有商量。”
目前,“張繼科事件”的相關傳聞仍在持續發酵,而事件背后的諸多法律問題也引發關注。4月3日,“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眾號發表評論文章稱,“巨額賭債”“女星私密視頻”“敲詐勒索”,這些熱詞個個涉嫌違法乃至犯罪,早已超出“民不舉官不究”的范疇,查清違法犯罪行為到底是否存在,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
評論認為,“有關部門對已經查清的盡快公布,沒有查清的盡快行動起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會因為“特殊身份”而被網開一面,該嚴懲的嚴懲,該澄清的澄清,這是大家對公平正義最質樸的期許,這份期許理應被滿足。”
該事件是否將走向“民不舉官不究”?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剛告訴界面新聞,這起涉嫌侵犯公民隱私的事件,如果情節符合刑法的規定,則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并屬于刑事公訴案件。
他表示,刑事公訴案件一般指比較嚴重的犯罪案件,這類案件不僅侵犯了公民的權益,而且也侵犯了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即使被害人自己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不向檢察機關報案,那么司法機關只要了解到,掌握了犯罪的線索和事實,就可依法進行追究。”
對于“傳播他人私人視頻”所涉嫌的違法問題,陳剛對界面新聞表示,如果事件相關方確實用他人私密視頻用于抵債,客觀上屬于實施了出售他人信息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其行為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如果相關視頻確實存在,傳播該視頻涉嫌違法。因為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當以侵犯他人隱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陳剛稱,“情節嚴重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的,還應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假如隱私視頻中含有淫穢信息,則涉嫌觸犯傳播淫穢物品罪。”
在該事件中,各社交平臺評論區“求視頻”“求資源”的網友行為也被律師認為屬于違法行為。
上海道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興華告訴界面新聞,這類行為違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第一千零三十三條規定,其法律后果包含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一般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及賠償損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行政責任主要針對散布個人隱私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可處5至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罰款。
王興華也稱,現行刑法中,僅以傳播他人私密視頻來看,尚不構成犯罪(如果以牟利、貶損他人名譽為目的將另當別論),因此,“求視頻”行為尚未達到偵查、檢察等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追訴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