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獵云網 盛佳瑩
2.79億美元(約19.28億人民幣)獎勵金創下歷史新高!
近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布,頒發給舉報人總額接近2.79億美元的獎勵金,原因是這位舉報人提供的信息和協助幫助SEC的調查,最終促成了三個案子達成和解或罰款。
據SEC執法主管Gurbir Grewal透露,因為該舉報人的舉報有助于執法行動,導致監管命令要求不良行為者交出超過40億美元的不義之財和利息。
自從2010年SEC設立舉報人計劃以來,這筆2.79億美元的天價獎勵金額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獎金,是之前2020年10月發放的1.14億美元獎金的兩倍多。
近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大舉激勵舉報人,累計支付超過10億美元獎金。而放眼國內,也正在不斷完善舉報獎勵制度,提升獎勵金額。
SEC大舉激勵舉報人,累計支付超10億美元獎金
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設立了SEC的舉報人計劃,這項激勵制度規定對自愿向SEC提供關于證券違法行為的原始、及時和可靠的信息且該信息促使SEC成功執法的舉報人給予金錢獎勵。
不過,舉報人獲得獎勵有一個前提,其導致執法的金錢總額需要超過100萬美元,而獎金幅度為執法所獲金錢制裁的10%~30%,SEC在該幅度內享有自由裁量權。
為保護舉報人,具體的執法行動和舉報人身份都不會被披露。
2012年,SEC首次支付給舉報人獎勵,至今SEC已經支付了超過10億美元的獎金。獎金均來自美國國會設立的投資者保護基金,而該基金的資金均來自違反證券法者支付給SEC的罰款。
近年來,SEC加大了獎勵金額,頻頻創下新高。
此次最新的2.79億美元舉報人獎金是SEC在2020年10月發放的1.14億美元獎金的兩倍多。而2020年10月的消息顯示,當時的1.14億美元也是打破了之前的天價獎勵紀錄,也是之前紀錄的兩倍多,此前SEC頒發給個人的獎勵紀錄是2020年6月頒發的5000萬美元獎金。短短4個月的時間,這一紀錄便被打破。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彼時SEC揭發者辦公室負責人簡·諾伯格(JaneNorberg)介紹,2020年的1.14美元獎勵金的舉報者的行為非同尋常。
該舉報人在進行內部舉報沒有成功后,向SEC和另一機構進行了舉報。簡·諾伯格稱:“盡管個人和職業上都遇到了困難,舉報人還是向SEC和其他機構發出了有關不當行為的警告,并提供了大量持續的協助,這對行動的成功至關重要。”
在此之前,SEC頒給個人最高獎勵記錄為2020年6月頒發的5000萬美元獎金,該舉報人對一家公司的違法行為提供了詳細的一手資料。
除上述兩次天價獎金之外,2018年,SEC還為三人頒發過總價值高達8300萬美元的獎勵。
2018年,三名舉報人向SEC舉報了美銀美林存在不當行為。依據他們提供的信息,SEC對美銀美林處以了4.15 億美元罰款。
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國內監管趨嚴
可以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舉報人計劃,幫助SEC增強了其為受害投資者追回資金損失的能力。
此前,SEC曾表示,很多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非常復雜的交易”,并稱“如果沒有這些舉報信息,會難以偵查相關違法行為。”
可見舉報人計劃的重要程度。實際上,國內也有舉報人獎勵制度。早在2014年6月,證監會就發布了《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暫行規定》,提到對提供違法案件線索的實名舉報,經調查屬實并作出行政處罰后給予獎勵。
2019年8月2日,據證監會官方微博消息,證監會擬對提供廖英強操縱市場、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任子行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三起案件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這是國內資本市場舉報人獎勵制度設立以來,首次出現的“有獎舉報”。
而2020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也增設了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獎勵制度。
去年11月,證監會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工作暫行規定》進行修訂,擬再次加大舉報獎勵力度。根據征求意見稿,每案獎金限額從10萬元提升為30萬元。舉報在全國有重大影響,或涉案數額巨大的案件線索,每案獎金限額從30萬元提升為60萬元。內部知情人員有重大貢獻的,最高金額從不超過60萬元提升為120萬元,提升了一倍。
為激勵內部人舉報,意見稿還明確,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內部知情人舉報,也可納入獎勵范圍。
除了不斷完善落實舉報獎勵制度,提高獎勵金額,近年來,監管部門還加強了對造假的懲處力度。
據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統計,4月共9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有2家中介機構因未履行好“看門人”職責被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方面,4月共16家上市公司調查完畢,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累計超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