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旭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2023年5月9日下午,全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當事人徐棗棗(化名)告訴界面新聞,此次庭審持續了2小時30分,未當庭宣判。
“總體上,我覺得庭審過程還是比較順利的,對于一審中的觀點我們都有進一步補充。”徐棗棗表示,此次庭審主要辯論點還是“(醫院拒絕凍卵)是否構成人格權侵害”等問題。
界面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30歲的徐棗棗向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簡稱“北京婦產醫院”)尋求凍卵服務。各項健康檢查結果顯示徐棗棗身體狀況適合凍卵,但醫院因其單身身份拒絕凍卵訴求。在征詢專業人士意見后,徐棗棗以“一般人格權糾紛”案由將醫院告上法庭。
此案曾于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首次開庭,法官認為該案涉及較多醫療法律政策、倫理以及凍卵技術問題,難以當庭做出判斷,隨后宣布休庭。2021年9月17日該案又再次開庭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2022年7月22日,徐棗棗收到的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該案《民事判決書》顯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北京婦產醫院拒絕為徐女士提供凍卵服務的行為不具有違法行為,不構成對其一般人格權的侵害。
法院認為,原衛生部(現國家衛健委)于2003年出臺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等明確規定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必須以醫療為目的,北京婦產醫院作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其執業必須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且必須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醫療技術規范等要求。對此,徐棗棗不服提起上訴。
時隔半年多后,該案二審開庭。在此次庭審中,徐棗棗邀請了一位倫理學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并補充了一些案件材料,包括網絡上的相關新聞和網友討論,對單身生育比較友好的地方性政策,以及她近期到醫院做的體檢報告等。
徐棗棗的代理律師董曉瑩介紹,“二審主要是對一審判決(我們認為錯誤的地方)進行一一反駁,被告人也有提出自己的觀點,審理人主要就是對想問的問題進行提問。”她稱,邀請專家出庭也是為了在倫理學方面提出建議,“雙方都補充了新的材料但沒有提供新的證據,被告方依舊堅持認為保護生育權還是應從適齡生育出發而不是延遲生育。”
徐棗棗表示,其體檢報告很健康,“間隔4年后,我的卵子仍可以進行凍卵。”“如果這次能勝訴,我會繼續選擇去北京婦產醫院進行凍卵。”
資料顯示,卵子冷凍技術是指對卵母細胞進行冷凍和超低溫儲存,以治療不孕癥及保存女性生育力為目的的醫療技術,屬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范疇,其臨床應用應當遵守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基本標準和倫理原則等有關規定。
當前我國關于單身女性凍卵的相關規定,參考的主要依據是上述《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其中明確,“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院長徐叢劍提出了關于“特定條件下應支持未婚女性凍卵”的提案。其認為,針對一些未婚女性患癌癥、血液病等,應該允許其在進行對卵子質量可能存在影響的放療化療之前,冷凍質量較好卵子,保護未來生育權利。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腫瘤醫院副院長花亞偉則建議對未婚女性凍卵的范圍應更大,既要允許患特殊疾病的未婚女性凍卵,也要允許其他健康女性自主選擇凍卵。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兼商學院代理院長金李也表示,對于單身大齡女性或暫時找不到適合結婚對象而主觀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應放開生育保存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