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趙孟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作為國家衛健委直屬智庫專家,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賀丹近年來為提高中國生育率頻繁支招。她在最新一期《人口與健康》雜志發表文章,對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給出多項建議。
這篇題為《優化社會保障制度 發揮協同支持生育作用》的文章指出,各地圍繞優化生育服務,發展普惠托育,在財政、稅收、保險、住房、教育、就業等方面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但與群眾期待之間還存在明顯差距。
賀丹認為,首先是現有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全面兩孩、三孩政策實施后,各地在強化稅收、住房、教育、就業等配套支持措施之外,進行了很多探索。四川攀枝花、甘肅臨澤等十余個地區先后提出發放育兒補貼,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和熱烈期待。但現有地方育兒補貼標準不一,財政無力支持高標準補貼。
“有的國家實踐表明,無差別地發放育兒福利或者補貼,只會增加低收入群體生育,影響少部分生育群體的生育時間安排,對于提升女性終身生育水平作用有限。應避免大水漫灌,特別是對富裕人群以及非重點人群不加區分地發放補貼。”賀丹在文章中表示。
其次,現有政策支持精準度不高。她指出,隨著“90后”進入育齡期,30歲以下女性的生育水平持續走低,從2017年高峰時的1.7降至2022年的1以下。除了對自身生活品質要求更高以外,職業發展壓力大、養育教育負擔重、公共服務不足等是年輕一代生育意愿下降的主要影響因素。特別是非農業戶口、非農就業、城鎮地區、經濟競爭大的地區,年輕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數及生育意愿實現程度更低,是生育意愿轉化率最低、潛能釋放大、生育支持政策應重點關注的人群。所以,迫切需要精準施策,幫助重點人群提升生育意愿和水平。
對于多地出臺的育兒補貼政策,賀丹很早就注意到其缺陷。她在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一些地區將政策投入聚焦于二孩和三孩家庭的獎勵支持,一孩生育作為保持和提升總體生育水平的“基本盤”,反而被忽視。“一孩的養育體驗太重要了,直接影響家庭的再生育決策。”賀丹稱,地方政府發錢鼓勵生娃不能只關注二孩、三孩,也不能只發給戶籍人口。
不久前,賀丹又發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 注重加強一孩生育支持》的文章,她明確指出,一孩生育的萎縮和推遲是拉低生育水平的主要原因,并給出了數據。中國總和生育率從2019年的1.52下降至2022年的1.07。分孩次看,一孩生育率從0.7跌至0.5,一孩平均生育年齡從26.4歲升高至27.4歲。能生且愿意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家庭數量明顯減少。一孩生育率下降將進一步降低二孩和三孩生育率,加劇生育水平下降趨勢。
賀丹認為,就目前中國的生育結構來看,一孩的提升空間還很大。為此,她建議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異,從全周期、全過程的視角設計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避免出現一孩不補、二孩少補、三孩多補的差異化遞進式支持政策,著重改善家庭初次生育養育的過程體驗,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獲得感和再生育意愿。
賀丹關于“育兒補貼不應忽略一孩”的建議獲得許多支持。中國人口學會副會長、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楊成鋼告訴界面新聞,過去分析二孩政策效應時就發現,二孩和三孩的貢獻率達到了50%,“但換個角度看,一孩的貢獻率也才達到50%,這個群體并無政策障礙,為什么貢獻率這么低?”楊成鋼認為,這意味著一孩生育率已經下跌,因此生育支持政策的著力點應該放到生育一孩上,“沒有一孩,哪來二孩、三孩?”一孩生育群體正處最佳生育期,為她們提供政策支持,效果應該更明顯。
賀丹在最新的文章中還認為,生育保障發展滯后,生育支持功能不足也是制約生育意愿的重要原因。社會保障是消除人民群眾基本養老、醫療以及包括養育兒女在內的基本生活后顧之憂的一項基本社會制度,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因年輕家庭職業發展上升期與生育時間重疊,健全家庭福利和生育保障對年輕家庭生育支持作用明顯,對參與勞動就業女性的生育行為影響更大。但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和福利體系中,育兒保障支持功能薄弱,特別是廣大靈活就業人員因工作不穩定、就業競爭壓力大,制約了其生育意愿。
她認為,應建立社保協同支持生育機制,重點向青年就業人群提供精準育兒補貼。對此,德國的經驗值得學習。具體而言,可以對育兒職工依申請返還其0-3歲育兒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
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費率為其繳費工資基數的8%。“年輕職工家庭依申請先繳后退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可顯著提高家庭收入水平。此舉也有利于提高社保制度吸引力,使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社保。'賀丹指出,據測算,此項政策可惠及約1000萬參保職工,每年返退資金規模約700億元,僅占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1.45%,在總規模中占比少、影響小。由此形成的赤字,可從當前受益者個人賬戶未來應享受的待遇中抵消,不影響統籌賬戶運行。
此外,她還建議對參保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由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予以補貼,以降低雇傭女職工較多企業的社保繳費負擔,促進女性平等就業。我國已有江蘇、浙江兩地探索建立此類社保協同支持生育機制,對參保企業女職工生育二孩、三孩產假期間的社保繳費予以6個月補貼。
同時,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育兒支持機制,允許0-3歲育兒家庭因家庭育兒需求提取住房公積金。將滿足育兒需求列入住房需求同等條件,擴展住房公積金協同支持生育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