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旭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2023年7月10日,據應急管理部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發布《關于遼寧營口鋼鐵有限公司“6·22”較大灼燙事故情況的通報》介紹,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已對該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遼寧省人民政府提級調查。
6月22日上午7時55分左右,營口鋼鐵有限公司(簡稱“營口鋼鐵”)煉鐵廠一號高爐在生產過程中爐缸燒穿,液態渣鐵遇冷卻水發生噴爆,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
國務院安委會指出,該事故發生在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自查自改階段、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端午節假期第一天,輿論關注度高,社會影響惡劣。
天眼查APP顯示,營口鋼鐵于2010年11月成立,是遼寧嘉晨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遼寧(營口)沿海產業基地的冶金工業園區。
國務院安委會在通報中指出,此次事故集中暴露出以下突出問題。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重生產輕安全,違規冒險蠻干。發生事故的一號高爐于2012年投用,已經處于爐役后期,此階段需格外關注爐缸安全狀態。6月21日15時55分,高爐西出鐵口主溝漏鐵,企業將東西兩側出鐵口交替出鐵臨時改為東出鐵口單側出鐵,泄漏的鐵水將用于實時監測爐缸溫度的熱電偶信號參數電纜燒毀,企業在沒有研判單側出鐵對爐缸耐火材料的侵蝕影響、沒有實時監測爐缸溫度的情況下,冒險蠻干16小時。
該企業安全管理混亂,安全隱患嚴重。營口鋼鐵在逃生通道布局、主控樓功能設置、作業人員專業背景等多方面存在安全隱患。事故高爐東側50米左右為主控樓,靠近和遠離高爐本體的兩頭端部均設有樓梯間。當爐缸燒穿,高爐冷卻水遇泄漏的液態渣鐵迅速汽化,大量高壓蒸汽沖向主控樓,氣浪沖破窗戶進入靠近高爐本體一側的樓梯間,造成從此處逃生的9人傷亡。該主控樓兼作辦公樓,部分職能部門行政人員在樓內辦公,增加了該區域的安全風險。煉鐵廠廠長、爐長、工長等關鍵崗位人員僅關注高爐日常生產的技術指標,對爐役后期的安全風險缺少基本認知,對需重點監控的高爐耐火材料厚度、熱電偶溫度、熱流強度等重要參數不關注、不了解、不掌握,未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去年12月至本次事故前,全國鋼鐵企業已發生4起較大事故,其中3起發生在遼寧省。”國務院安委會稱,營口鋼鐵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沒有針對同行業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組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屬地監管部門對鋼鐵企業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在監管上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在2022年開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結束后,沒有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整治成果沒有得到鞏固,沒有牢牢抓住鋼鐵企業安全監管工作的主動權。
界面新聞注意到,營口鋼鐵不止一次發生類似事故。此前,營口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曾于2021年3月31日發布《營口鋼鐵有限公司“128”一般事故調查報告》。其中顯示,2021年1月28日,營口鋼鐵有限公司煉鋼廠轉爐發生噴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
該起直接原因是,煉鋼廠2號轉爐托圈漏水噴入爐內,從業人員在設備檢修時,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未發現爐內積水,轉動2號轉爐時,爐內積水與底部熱渣混合,瞬間氣化,急劇產生大量蒸汽,發生噴爆,將擋火門沖擊倒塌,導致事故發生。間接原因是,營口鋼鐵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對設備檢維修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沒有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此前,營口鋼鐵還曾因環評未過而擅自開工,被罰款超千萬元。據中國網消息,2021年4月16日,營口鋼鐵因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被營口市生態環境局罰款人民幣1038.7905萬元。2022年11月25日,營口鋼鐵有限公司又因相同情況被罰164萬元。
在此次通報中,國務院安委辦要求,相關部門要結合事故案例,認真查找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和完善針對性措施辦法,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倒查機制并有效落實。要督促企業及時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堅持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編制符合實際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扎實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演練評估和整改,防止應急演練流于形式。
其次,在強化隱患排查質量上,各地區要緊盯企業主要負責人這個“關鍵少數”,督促指導其帶頭學習研究并親自組織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針對關鍵設備,特別是安全風險大的設備設施,開展風險辨識,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加強設備點檢和崗位巡檢,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加強生產設備設施服役后期的安全管理,出現事故征兆果斷停產檢修,嚴防“亞健康”運轉、“將就”生產,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在提升監管執法能力水平方面,要深入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執法檢查,對排查整治不力導致重大事故隱患依然存在或發生事故的,依法對企業和主要負責人實行“一案雙罰”。要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緊盯不放,督促企業堅決整改落實到位,嚴禁以罰代管、罰而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