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陜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陜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擔任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黨組書記、署長,原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66萬余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14萬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盛光祖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盛光祖因系中國最后一任鐵道部部長廣受關注。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1968年參加工作,歷任上海鐵路局南京分局黨委書記,杭州分局分局長、黨委書記,南京分局分局長、黨委書記,濟南鐵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1999年升任鐵道部副部長。
2000年4月,盛光祖調到海關總署工作,出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2011年2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落馬后,盛光祖重回鐵道部,出任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盛光祖也成為中國最后一任鐵道部部長。2013年,鐵道部實行政企分開,盛光祖出任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首任總經理。2016年11月,盛光祖退休后被任命為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2年3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9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盛光祖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查,盛光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熱衷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對親屬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倚仗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關吃海關”“靠鐵路吃鐵路”,用人腐敗和用權腐敗交織,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盛光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2022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盛光祖作出逮捕決定。2023年2月,盛光祖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