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 章宇璠
8月14日,原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發布了2張罰單,劍指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銀行樂清支行。
罰單顯示,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為:瞞報案件信息;違規發放貸款;提供虛假資料。溫州銀行樂清支行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為:客戶經理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銀行資金。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原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第五項,對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50萬元;對溫州銀行樂清支行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溫州銀行近一月收到多張罰單。此前7月21日,溫州銀行因基金銷售業務部門負責人、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部分基金業務監察稽核崗人員、基金產品準入審核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等違法行為,被浙江證監局出局警示函。7月19日,溫州銀行杭州分行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罰款人民幣40萬元。
近日,溫州銀行發布2023年二季度信息披露報告。2023年上半年,溫州銀行實現凈利潤13.57億元,同比增長270.77%。截至2023年6月末,溫州銀行資產總額為4203.91億元,負債總額為3930.25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為273.6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