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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VS現實,為何防曬檢測體系眾口難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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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VS現實,為何防曬檢測體系眾口難調?

淺談防曬測評亂象與當前策略。

文|聚美麗 詩 詩

防曬的重要性已經不言而喻,但科學防曬的普及度卻并不高。

在社媒平臺上,以“開箱試用”“紅黑榜”“避坑指南”等關鍵詞吸引眼球的測評類博主,迅速成長為內容平臺的有生力量。防曬測評更是成為每年防曬季美妝博主的“團建項目”,甚至不乏部分紅人打著“專業測評”的旗號,行非專業之事,為了博取流量激起輿論戰。

今年3月份,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第三方測評”對消費者權益影響調查報告》,結果發現,有93.1%的“第三方測評”涉嫌存在測評標準類問題,且以缺乏測評標準的主觀性測評居多;55.7%的“第三方測評”涉嫌存在商測一體、以商養測的問題;35.7%的“第三方測評”存在涉嫌虛假測評類問題。

紅人測評博主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不僅加劇了市面上防曬測評的亂象和行業內卷,而且讓科學說理的道路越來越曲折。

另一方面,防曬檢測方法操作難度大,向來充滿著諸多疑慮和分歧。

隨著“高倍戶外防曬”“純物理防曬”等營銷熱詞應運而生,“卷”SPF值已經成為防曬產業標配。SPF30、SPF35的低倍防曬越來越少,宣稱“SPF50+”的防曬產品覆蓋了各個價格帶。

SPF值和PFA值即為防曬指數,是目前判斷防曬功效的唯一指標。從國際角度來看,雖然防曬指數人體測試具備統一的評價體系,但不同國家法規要求的測試條件仍然存在些許差異。

那么,如何才能引導科學、正確的防曬測試方法,盡可能縮小誤差?怎樣才能集結行業力量,搭建一個經得起專業審視的防曬產品綜合評測體系?

基于這樣的思考,聚美麗邀請了行業第三方檢測機構、原料商、資深配方師、法規專家,在探討科學防曬檢測體系之前,我們圍繞著防曬評價方法的現狀及優缺點,展開了多次線上及線下的討論。以下為部分精華內容:

防曬檢測說起來并不是一件毫無章法的事情,目前,行業內通用的方法是圍繞《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給出的防曬檢測標準框架來進行。其中,涉及到防曬檢測的內容主要分為防曬劑含量的測定以及防曬功效性檢驗,

不過,現有的檢測方法并不完美,存在各自的缺陷。由于存在各種人為干擾因素,在實際檢測的時候,常常會看到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現象① 22種化學防曬劑檢測方法存在限制,樣品前處理導致誤差

廣州市陽潤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總監李劭瑩向聚美麗表示:“防曬產品屬于特殊化妝品。依據《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要求,防曬產品涉及的檢驗項目如下所示:衛生化學檢驗(例如:常規 9 項,防曬劑含量檢測等)、毒理學試驗(多次皮膚刺激試驗、皮膚光毒性試驗、皮膚變態反應試驗)、人體安全性與功效評價(人體斑貼實驗防曬指數(SPF值) 測定、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FA值)測定、防水性能測定)。”

在不同的檢測項目中,防曬功效檢驗固然是行業內最關心的部分,而相比之下,防曬劑含量的測定往往是最被忽視的部分。

為保證防曬產品的安全性,國家規定化妝品包裝上必須標識出添加的防曬劑種類,并對準用防曬劑組分給予了對應的檢測方法和嚴格的限量規定。

從具體方法來看,化學防曬劑組分的檢測一般采用高效液相色譜(HPLC)法進行檢測,高效液相色譜法還能夠分為高效液相色譜-二極管陣列檢測器法、高效液相色譜-紫外檢測器法等方法。二氧化鈦這類物理防曬劑組分則用分光光度法檢測,氧化鋅防曬劑組分可用火焰原子吸收法來進行測定。

然而,目前法規給出的防曬劑測定方法有幾個難以忽視的問題。

首先,化學防曬劑檢測的適用范圍存在一些限制。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化妝品所所長程巧鴛表示:“目前就防曬產品的抽檢,一般是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 年版)第四章 5.8 化妝品中 3-亞芐基樟腦等 22 種防曬劑的檢測方法(國家藥監局 2019年第40號通告)。以前對防曬產品的監管主要在于防曬劑成分有沒有超過準用的限量值,但是這幾年這類問題比較少,因為多種防曬劑配合使用基本能保證成分限度在允許的范圍內。”

這也就表明,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防曬劑并不能全部覆蓋到25種準用的化學防曬劑,除了22種化學防曬劑和2種物理防曬劑之外,剩余的3種化學防曬劑(苯基二苯并咪唑四磺酸酯二鈉、聚丙烯酰胺甲基亞芐基樟腦、聚硅氧烷-15)的含量仍然無法精準檢測。

此外,雖然目前現有的22種防曬劑的檢測方法在大部分情況下適用,但很多企業都忽視了防曬樣品前處理對于檢測結果的影響。

杭州睿研前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蔣麗剛認為,樣品前處理,即把防曬劑從產品中完全抽提出來,是檢測過程中最難的一個環節。因為送進HPLC的不是樣品本身,而是需要先用溶劑把防曬霜里的防曬劑抽提出來,得到澄清溶液。但是,化妝品配方非常復雜,不排除其中另外一些成分也會同時被抽提出來;還有一些溶劑組合并不合理,不能夠完全處理特殊劑型,把其中的防曬劑全部抽提出來,這都會導致檢測結果的偏差。

蔣麗剛提到:“如果遇到T150(乙基己基三嗪酮)這種難溶的防曬劑,沒有進行提取溶劑的優化,則可能會出現檢測偏差。”

配方中含有乙基己基三嗪酮的防曬產品:理膚泉特護清盈防曬乳SPF504

T150是近年發展起來的一類新型紫外線吸收劑,它具有較大的分子結構和很高的紫外線吸收效率,屬于廣譜油溶性防曬劑。該組分極溶于極性油類,比如四氫呋喃。

然而,目前大多數使用HPLC測定防曬劑的實驗過程中,都是采用混合溶劑進行樣品抽提的,這就導致T150抽提不完全,檢測結果偏低。

程巧鴛站在方法的角度進行了解釋。她表示,2019年發布的《化妝品中3-亞芐基樟腦等22種防曬劑的檢測方法》中,其實已經給出了相應的選擇方法。《方法》中提到:必要時,用于乙基己基三嗪酮、雙-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甲酚曲唑三硅氧烷、亞甲基雙-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4種組分,可按蠟基類樣品,使用四氫呋喃進行定容。

現象② 物理防曬劑成為灰色地帶

在防曬劑含量檢測中,還有一個缺陷就是物理防曬劑的測定。“只測化學防曬劑而忽視物理防曬劑”被公認為目前防曬檢測方法中最大的BUG。

在監管層面,物理防曬劑也長期處于一個透明的地位。程巧鴛表示,目前監管層面并未對物理防曬劑進行抽檢,在產品注冊備案時,也只要求測化學防曬劑。不過,《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 年版)5.3和5.7分別收載了二氧化鈦和氧化鋅的測定方法,通過紫外分光光度法測定總鈦(以二氧化鈦計)的總量,采用原子吸收法測定總鋅(以氧化鋅計)的總量,但目前的檢測方法做不到區分物理防曬劑的晶型。

正因如此,很多檢測機構并沒有將物理防曬劑作為必要檢測項目,甚至利用這個缺口走起了捷徑。

專注于防曬品類開發的資深人士Evan(化名)提到:對于防曬這個特殊品類,別讓守規則的產品吃虧,是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現在很多品牌都做純物理防曬或者物化結合的防曬,但在抽查時只檢測化學防曬劑。所以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守規則的產品——在送檢的時候按照相應量添加物理防曬,但是在實際生產之中縮減物理防曬劑的添加量。這是為了降低成本,迎合消費者對質感的要求。”

蔣麗剛認為,防曬指數與防曬中蘊含多少防曬劑是直接相關的。中國臺灣就規定了在標注產品SPF值的同時,必須要把防曬劑的含量在標簽上標示出來。因此,現在檢測機構都是只測SPF值和化學防曬劑,而不測物理防曬劑是很大的一個漏洞。

而且,從現有的檢測方法來看,二氧化鈦和氧化鋅這類物理防曬劑的含量測定通常會存在較大的誤差。蔣麗剛解釋道:“目前,元素總量測定法無法分辨化妝品中使用的是納米二氧化鈦還是普通色粉, 納米二氧化鈦的防曬能力強于非納米級,這就導致誤差比較大。”

除了納米和非納米的區別之外,有人提出,納米二氧化鈦的晶型以及包裹形態,同樣是影響產品SPF值以及產品安全性的關鍵因素。

對于化妝品中的納米二氧化鈦來說,按照晶型可分為兩類:銳鈦型和金紅石型。其中,銳鈦型二氧化鈦會對皮膚造成很大的傷害,通過降解甲醛等物質,產生導致衰老的氧自由基。因此化妝品中通常采用的是金紅石型二氧化鈦。

陽潤科技(廣東)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楚杰認為,對于化妝品中的二氧化鈦來說,按照晶型可分為兩類:銳鈦型和金紅石型。其中,銳鈦型納米二氧化鈦會對皮膚造成很大的傷害,銳鈦型納米二氧化鈦,會通過太陽光紫外線的能量,激活產生大量的氧化自由基,因而導致加速皮膚衰老和惡化等問題。因此化妝品中通常采用的是金紅石型二氧化鈦,歐盟法規對此有明確要求,納米級二氧化鈦作為防曬劑時,要求其晶型為純金紅石型,或金紅石型中含不超過5%銳鈦型。

“如果某款納米級二氧化鈦售價過于便宜,遠低于市場價格,涂抹感比較透明且帶有明顯泛藍,不排除是使用銳鈦型納米二氧化鈦以次充好的現象,出于安全性考慮,我們是否也需要對銳鈦型和金紅石型進行鑒定區分,如何才能做到兩種晶型的準確標定?這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對此,行業資深工程師Ann(化名)補充道:“物理防曬劑的價格不僅僅是由晶型決定的,現在市面上大多數都是采用金紅石型,而決定防曬劑品質的其中一個關鍵指標是物理防曬劑的包裹技術。納米二氧化鈦本身比表面積比較大,粒徑越小越容易團聚,很難包裹完整。但是這種包裹技術有很多好處,可以說,基本包裹完整的物理防曬劑才是安全的。”

現象③ SPF值虛標,人體檢測法誤差大

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化妝品防曬功效性檢驗目前包括三項必檢內容:防曬化妝品防曬指數(SPF 值)測定、 防水性能測試以及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FA 值)的測定。

其中,SPF值或PA值直接象征著防曬功效,我國法規對于這兩項指標明確給出了兩種人體檢測方法——MED法和MPPD法,對光源、防曬劑用量及涂敷面積、受試對象年齡、皮膚類型及測試部位等都作了嚴格規定。這也是防曬品備案注冊過程中的必測項目。

Ann在談到品牌方反饋時表示:“目前客戶最常見的問題就是送檢產品的SPF值測試結果差距大。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一個樣品在兩家不同的檢測機構測出來的數據差異很大;另一種是同一款配方在一家公司前后檢測多次,數值也有很明顯的不同。”

“由于SPF值的人體檢測法具備較多不可控因素,往往會出現很大的數據偏差。”蔣麗剛也提到,“同一款防曬產品送到不同機構,檢測出來的數值偏差可以高達25%-30%。”

這種不可避免的客觀事實,正是市面上防曬產品經常被質疑“SPF虛標”的主要由來。

據某業內人士透露,盡管市面上的防曬評價報告均來自于藥監局給出的測試方法,但如果涉及到利益問題,品牌與第三方檢測機構串通,對評價報告弄虛作假的現象并不罕見。

此外,蔣麗剛同樣表示:“由于SPF值檢測結果差異無法消除,部分國內廠家會借此打擦邊球。比如,我們之前有發現,上海檢測和四川檢測,檢測結果會有規律性的偏差,上海SPF測試值通常會高于四川,具體原因不排除可能和當地人群膚質有關;當然,現今的管理體制下,有的企業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送檢的產品和實際生產的產品不是同個東西,這也是存在可能的。”

事實上,SPF值虛標的現象不止發生在國貨身上,很多國外產品也踩過坑。2021年的一篇文章報道,5個韓國品牌:柔恩萊、休給、PURITO、Dear, Klairs和蒂佳婷被央視曝光其標注SPF50的防曬產品,實際SPF值不到30,因此被韓國近三百名消費者舉報。

此外,強生、科蒂、怡思丁、優色林等國外知名品牌也都出現過類似的情況。

現象④ 人體檢測的兩大干擾因素:防曬配方、志愿者膚色差異

那么,影響SPF值檢測誤差的因素有哪些?

首先,防曬配方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為了降低防曬配方刺激性,部分產品中會添加一些抗過敏劑。然而,SPF值的計算是要通過肉眼判斷皮膚產生黑化或者紅斑的時間,而抗過敏劑可以緩解皮膚發紅現象,延緩皮膚發紅的出現時間,也就間接導致了SPF值虛高。此外,配方中的成膜劑、粉體類成分,包括類似于BHB(丁基辛醇水楊酸酯)之類的油脂成分,都會起到明顯的防曬增效作用。

不過,蔣麗剛認為:抗敏劑、成膜劑、防曬增效劑這些配方技巧,能夠一定程度提升SPF值,但提升的程度比較有限,如果要超過15%以上是很難的一件事。

其次是志愿者的個體差異。

根據皮膚經一定劑量的日光照射后產生紅斑還是色素及其程度,Fitzpatrick皮膚分型表將皮膚分為6型。雖然國家規定SPF值測試的皮膚類型應該為I型、II型和III型,但檢測機構是否能夠篩選到這樣的人群,是否嚴格執行了這種規定,我們不得而知。

博溪生物創始人盧永波認為,從實踐經驗來看,SPF值人體測定存在較多影響因素,比如試驗操作細節、實驗人員的經驗等,但其中最大的影響來自于各家機構所招募的志愿者情況,因為不同膚色和皮膚類型的志愿者對日光反應性(敏感程度)存在差異,而每次測試,I、II、III型人群分布是不一致的。

比如,敏感性皮膚或者I型膚色的人群更容易產生紅斑;而III型人群,皮膚暴露在陽光下所產生的主要效應大多不是紅斑,相較而言其數據可能發生偏差。因此,他認為,如果在人群招募和管控中建立更好的標準,將有利于整個防曬測試數據更上一個臺階。

現象⑤ 機測法尚不成熟

既然人體檢測法的誤差不可避免,那么采用儀器測試是否能夠得到更加準確的數據?

為了降低檢測成本,提高檢測效率,利用體外儀器檢測防曬指數的方法也在市場上得到了普及,體外檢測通用的機器有兩種:UV-2000S和SPF-290AS,價格基本在30~50萬左右。

機測法一般用于SPF值的預估,以降低檢測成本。然而,機測法目前尚且不成熟,不僅對于操作手法要求高,而且容易產生很大的檢測誤差。

Ann表示,使用機測法最難的就是在于人工涂抹PMMA板,這對于實驗人員的經驗,對樣品用量的把控、是否涂抹均勻的要求很高。而且,機測法容易導致物理防曬產品的測量數值偏高很多。

目前,機測法的測試結果仍然“僅供參考”。隨著機器刮板等更新穎的產品形式出現,未來或許能夠通過儀器檢測,消除人體檢測法的誤差。

“如果想排除人為的干擾因素,機測是比較客觀的方式。不過,現階段想讓機器人將30mg的料體在一個板上涂均勻是無法實現的。我們或許可以定制一種儀器,不在PMMA板上涂抹,而是在仿真皮膚上進行涂抹,然后延長紫外線照射時間,找到紫外線刺激皮膚的內在機理,比如紫外線可能導致皮膚里某一種成分發生變化,能定量使皮膚泛紅或者是曬黑。通過照射之后,分析皮膚里特定物質的變化,再根據物質降解或者變化程度進行判斷。”Ann說道。

多方討論:怎樣是相對健康的防曬產品綜合評測體系

面對防曬檢測的理想和現實,蔣麗剛認為,一個標準不能囊括到所有的可能性,也不可能適合所有的樣品。目前關于防曬檢測,我們能夠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得到產品真實的SPF值?

機測預估:

“SPF值指的是防曬霜延長最小紅斑出現的一個時間和原來的最小紅斑出現的時間的比值,這個指標其實是定義在人身上,不是定義在機器身上的。如果完全用儀器法去替代人體法與最初的定義相悖。”蔣麗剛說道。

因此,儀器法的強項并不在于直接獲取SPF值。相對之下,利用儀器測量防曬劑的含量,對防曬SPF值進行預估的方式,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可。

比如,BASF開發的模擬評估軟件Sunscreen Simulator,包含各種防曬成分的基本數據,用戶可以自己選擇不同的防曬組合,估算整體的防曬效果及相互之間的兼容性問題。在軟件中輸入各種防曬成分及其含量,就能估算其SPF值及PFA值。

蔣麗剛提到,“巴斯夫公式對于純化學防曬劑,SPF30以下的產品檢測非常準確,但是SPF值30以上,這個計算結果相對來說保守一些。”

“《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將作為判定依據之一,對防曬產品而言,防曬劑的添加量要與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一致,否則存在抽檢不合格的風險。未來時機成熟,SPF值的體外測定也可能會作為風險監測的內容。因此,防曬劑的按注冊配方添加及SPF值的準確標注這兩方面都需要注意。”程巧鴛總結道。

防曬劑檢測與人體測試相結合:

針對人體測試在試驗操作、志愿者差異等方面的影響,盧永波認為,由于各家機構會結合當地人群招募的情況,使用的志愿者庫和膚色類型其實相對是比較固定的。所以我們可以從志愿者庫的優化開始,提高II型皮膚人群比例,這或許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方法。

單一的防曬劑抽提方法不足以考慮到所有的配方差異化。對此,蔣麗剛認為,如果要公正客觀的話,我們應該給防曬霜生產公司一次申訴的機會。如果用國家標準方法測不準,廠家可以自己提供一個檢測方法,按照這個方法準備試樣,進行HPLC檢測,如果這個值和申報的時候是一致的,那么就是真實結果。

綜合以上討論,蔣麗剛最終認為,我們可以效仿臺灣地區的做法,無論是物理防曬劑還是化學防曬劑,都在標簽上明確標識添加量,如果仍然存在質疑,再結合防曬劑含量測試和人體測試,讓數據得到相互映襯,相對來說結果會更客觀一些。

防曬劑含量是防曬指數最客觀的依據,所以,首先要測防曬劑的含量,包括化學防曬劑和物理防曬劑,先用巴斯夫公式計算得到結果,其次再進行人體檢測的驗證。

“雙方結果進行一個映襯,把結果值的偏差控制到一定范圍內(15%以內),這樣人體法測出來的結果可能是準確的——如果偏差大于15%的話,我們要再找另一家人體檢測機構去重復做SPF值或者PA值的測試,直到兩家機構測出來的人體法偏差小于15%。”蔣麗剛建議道。

(因受訪者要求,文中出現的行業資深工程師Ann、Evan等均為化名)

來源:聚美麗

原標題:理想VS現實,為何防曬檢測體系眾口難調?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系原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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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的重要性已經不言而喻,但科學防曬的普及度卻并不高。

在社媒平臺上,以“開箱試用”“紅黑榜”“避坑指南”等關鍵詞吸引眼球的測評類博主,迅速成長為內容平臺的有生力量。防曬測評更是成為每年防曬季美妝博主的“團建項目”,甚至不乏部分紅人打著“專業測評”的旗號,行非專業之事,為了博取流量激起輿論戰。

今年3月份,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第三方測評”對消費者權益影響調查報告》,結果發現,有93.1%的“第三方測評”涉嫌存在測評標準類問題,且以缺乏測評標準的主觀性測評居多;55.7%的“第三方測評”涉嫌存在商測一體、以商養測的問題;35.7%的“第三方測評”存在涉嫌虛假測評類問題。

紅人測評博主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不僅加劇了市面上防曬測評的亂象和行業內卷,而且讓科學說理的道路越來越曲折。

另一方面,防曬檢測方法操作難度大,向來充滿著諸多疑慮和分歧。

隨著“高倍戶外防曬”“純物理防曬”等營銷熱詞應運而生,“卷”SPF值已經成為防曬產業標配。SPF30、SPF35的低倍防曬越來越少,宣稱“SPF50+”的防曬產品覆蓋了各個價格帶。

SPF值和PFA值即為防曬指數,是目前判斷防曬功效的唯一指標。從國際角度來看,雖然防曬指數人體測試具備統一的評價體系,但不同國家法規要求的測試條件仍然存在些許差異。

那么,如何才能引導科學、正確的防曬測試方法,盡可能縮小誤差?怎樣才能集結行業力量,搭建一個經得起專業審視的防曬產品綜合評測體系?

基于這樣的思考,聚美麗邀請了行業第三方檢測機構、原料商、資深配方師、法規專家,在探討科學防曬檢測體系之前,我們圍繞著防曬評價方法的現狀及優缺點,展開了多次線上及線下的討論。以下為部分精華內容:

防曬檢測說起來并不是一件毫無章法的事情,目前,行業內通用的方法是圍繞《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給出的防曬檢測標準框架來進行。其中,涉及到防曬檢測的內容主要分為防曬劑含量的測定以及防曬功效性檢驗,

不過,現有的檢測方法并不完美,存在各自的缺陷。由于存在各種人為干擾因素,在實際檢測的時候,常常會看到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現象① 22種化學防曬劑檢測方法存在限制,樣品前處理導致誤差

廣州市陽潤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總監李劭瑩向聚美麗表示:“防曬產品屬于特殊化妝品。依據《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要求,防曬產品涉及的檢驗項目如下所示:衛生化學檢驗(例如:常規 9 項,防曬劑含量檢測等)、毒理學試驗(多次皮膚刺激試驗、皮膚光毒性試驗、皮膚變態反應試驗)、人體安全性與功效評價(人體斑貼實驗防曬指數(SPF值) 測定、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FA值)測定、防水性能測定)。”

在不同的檢測項目中,防曬功效檢驗固然是行業內最關心的部分,而相比之下,防曬劑含量的測定往往是最被忽視的部分。

為保證防曬產品的安全性,國家規定化妝品包裝上必須標識出添加的防曬劑種類,并對準用防曬劑組分給予了對應的檢測方法和嚴格的限量規定。

從具體方法來看,化學防曬劑組分的檢測一般采用高效液相色譜(HPLC)法進行檢測,高效液相色譜法還能夠分為高效液相色譜-二極管陣列檢測器法、高效液相色譜-紫外檢測器法等方法。二氧化鈦這類物理防曬劑組分則用分光光度法檢測,氧化鋅防曬劑組分可用火焰原子吸收法來進行測定。

然而,目前法規給出的防曬劑測定方法有幾個難以忽視的問題。

首先,化學防曬劑檢測的適用范圍存在一些限制。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化妝品所所長程巧鴛表示:“目前就防曬產品的抽檢,一般是按《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 年版)第四章 5.8 化妝品中 3-亞芐基樟腦等 22 種防曬劑的檢測方法(國家藥監局 2019年第40號通告)。以前對防曬產品的監管主要在于防曬劑成分有沒有超過準用的限量值,但是這幾年這類問題比較少,因為多種防曬劑配合使用基本能保證成分限度在允許的范圍內。”

這也就表明,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防曬劑并不能全部覆蓋到25種準用的化學防曬劑,除了22種化學防曬劑和2種物理防曬劑之外,剩余的3種化學防曬劑(苯基二苯并咪唑四磺酸酯二鈉、聚丙烯酰胺甲基亞芐基樟腦、聚硅氧烷-15)的含量仍然無法精準檢測。

此外,雖然目前現有的22種防曬劑的檢測方法在大部分情況下適用,但很多企業都忽視了防曬樣品前處理對于檢測結果的影響。

杭州睿研前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蔣麗剛認為,樣品前處理,即把防曬劑從產品中完全抽提出來,是檢測過程中最難的一個環節。因為送進HPLC的不是樣品本身,而是需要先用溶劑把防曬霜里的防曬劑抽提出來,得到澄清溶液。但是,化妝品配方非常復雜,不排除其中另外一些成分也會同時被抽提出來;還有一些溶劑組合并不合理,不能夠完全處理特殊劑型,把其中的防曬劑全部抽提出來,這都會導致檢測結果的偏差。

蔣麗剛提到:“如果遇到T150(乙基己基三嗪酮)這種難溶的防曬劑,沒有進行提取溶劑的優化,則可能會出現檢測偏差。”

配方中含有乙基己基三嗪酮的防曬產品:理膚泉特護清盈防曬乳SPF504

T150是近年發展起來的一類新型紫外線吸收劑,它具有較大的分子結構和很高的紫外線吸收效率,屬于廣譜油溶性防曬劑。該組分極溶于極性油類,比如四氫呋喃。

然而,目前大多數使用HPLC測定防曬劑的實驗過程中,都是采用混合溶劑進行樣品抽提的,這就導致T150抽提不完全,檢測結果偏低。

程巧鴛站在方法的角度進行了解釋。她表示,2019年發布的《化妝品中3-亞芐基樟腦等22種防曬劑的檢測方法》中,其實已經給出了相應的選擇方法。《方法》中提到:必要時,用于乙基己基三嗪酮、雙-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甲酚曲唑三硅氧烷、亞甲基雙-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4種組分,可按蠟基類樣品,使用四氫呋喃進行定容。

現象② 物理防曬劑成為灰色地帶

在防曬劑含量檢測中,還有一個缺陷就是物理防曬劑的測定。“只測化學防曬劑而忽視物理防曬劑”被公認為目前防曬檢測方法中最大的BUG。

在監管層面,物理防曬劑也長期處于一個透明的地位。程巧鴛表示,目前監管層面并未對物理防曬劑進行抽檢,在產品注冊備案時,也只要求測化學防曬劑。不過,《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 年版)5.3和5.7分別收載了二氧化鈦和氧化鋅的測定方法,通過紫外分光光度法測定總鈦(以二氧化鈦計)的總量,采用原子吸收法測定總鋅(以氧化鋅計)的總量,但目前的檢測方法做不到區分物理防曬劑的晶型。

正因如此,很多檢測機構并沒有將物理防曬劑作為必要檢測項目,甚至利用這個缺口走起了捷徑。

專注于防曬品類開發的資深人士Evan(化名)提到:對于防曬這個特殊品類,別讓守規則的產品吃虧,是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現在很多品牌都做純物理防曬或者物化結合的防曬,但在抽查時只檢測化學防曬劑。所以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守規則的產品——在送檢的時候按照相應量添加物理防曬,但是在實際生產之中縮減物理防曬劑的添加量。這是為了降低成本,迎合消費者對質感的要求。”

蔣麗剛認為,防曬指數與防曬中蘊含多少防曬劑是直接相關的。中國臺灣就規定了在標注產品SPF值的同時,必須要把防曬劑的含量在標簽上標示出來。因此,現在檢測機構都是只測SPF值和化學防曬劑,而不測物理防曬劑是很大的一個漏洞。

而且,從現有的檢測方法來看,二氧化鈦和氧化鋅這類物理防曬劑的含量測定通常會存在較大的誤差。蔣麗剛解釋道:“目前,元素總量測定法無法分辨化妝品中使用的是納米二氧化鈦還是普通色粉, 納米二氧化鈦的防曬能力強于非納米級,這就導致誤差比較大。”

除了納米和非納米的區別之外,有人提出,納米二氧化鈦的晶型以及包裹形態,同樣是影響產品SPF值以及產品安全性的關鍵因素。

對于化妝品中的納米二氧化鈦來說,按照晶型可分為兩類:銳鈦型和金紅石型。其中,銳鈦型二氧化鈦會對皮膚造成很大的傷害,通過降解甲醛等物質,產生導致衰老的氧自由基。因此化妝品中通常采用的是金紅石型二氧化鈦。

陽潤科技(廣東)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楚杰認為,對于化妝品中的二氧化鈦來說,按照晶型可分為兩類:銳鈦型和金紅石型。其中,銳鈦型納米二氧化鈦會對皮膚造成很大的傷害,銳鈦型納米二氧化鈦,會通過太陽光紫外線的能量,激活產生大量的氧化自由基,因而導致加速皮膚衰老和惡化等問題。因此化妝品中通常采用的是金紅石型二氧化鈦,歐盟法規對此有明確要求,納米級二氧化鈦作為防曬劑時,要求其晶型為純金紅石型,或金紅石型中含不超過5%銳鈦型。

“如果某款納米級二氧化鈦售價過于便宜,遠低于市場價格,涂抹感比較透明且帶有明顯泛藍,不排除是使用銳鈦型納米二氧化鈦以次充好的現象,出于安全性考慮,我們是否也需要對銳鈦型和金紅石型進行鑒定區分,如何才能做到兩種晶型的準確標定?這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對此,行業資深工程師Ann(化名)補充道:“物理防曬劑的價格不僅僅是由晶型決定的,現在市面上大多數都是采用金紅石型,而決定防曬劑品質的其中一個關鍵指標是物理防曬劑的包裹技術。納米二氧化鈦本身比表面積比較大,粒徑越小越容易團聚,很難包裹完整。但是這種包裹技術有很多好處,可以說,基本包裹完整的物理防曬劑才是安全的。”

現象③ SPF值虛標,人體檢測法誤差大

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化妝品防曬功效性檢驗目前包括三項必檢內容:防曬化妝品防曬指數(SPF 值)測定、 防水性能測試以及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FA 值)的測定。

其中,SPF值或PA值直接象征著防曬功效,我國法規對于這兩項指標明確給出了兩種人體檢測方法——MED法和MPPD法,對光源、防曬劑用量及涂敷面積、受試對象年齡、皮膚類型及測試部位等都作了嚴格規定。這也是防曬品備案注冊過程中的必測項目。

Ann在談到品牌方反饋時表示:“目前客戶最常見的問題就是送檢產品的SPF值測試結果差距大。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一個樣品在兩家不同的檢測機構測出來的數據差異很大;另一種是同一款配方在一家公司前后檢測多次,數值也有很明顯的不同。”

“由于SPF值的人體檢測法具備較多不可控因素,往往會出現很大的數據偏差。”蔣麗剛也提到,“同一款防曬產品送到不同機構,檢測出來的數值偏差可以高達25%-30%。”

這種不可避免的客觀事實,正是市面上防曬產品經常被質疑“SPF虛標”的主要由來。

據某業內人士透露,盡管市面上的防曬評價報告均來自于藥監局給出的測試方法,但如果涉及到利益問題,品牌與第三方檢測機構串通,對評價報告弄虛作假的現象并不罕見。

此外,蔣麗剛同樣表示:“由于SPF值檢測結果差異無法消除,部分國內廠家會借此打擦邊球。比如,我們之前有發現,上海檢測和四川檢測,檢測結果會有規律性的偏差,上海SPF測試值通常會高于四川,具體原因不排除可能和當地人群膚質有關;當然,現今的管理體制下,有的企業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送檢的產品和實際生產的產品不是同個東西,這也是存在可能的。”

事實上,SPF值虛標的現象不止發生在國貨身上,很多國外產品也踩過坑。2021年的一篇文章報道,5個韓國品牌:柔恩萊、休給、PURITO、Dear, Klairs和蒂佳婷被央視曝光其標注SPF50的防曬產品,實際SPF值不到30,因此被韓國近三百名消費者舉報。

此外,強生、科蒂、怡思丁、優色林等國外知名品牌也都出現過類似的情況。

現象④ 人體檢測的兩大干擾因素:防曬配方、志愿者膚色差異

那么,影響SPF值檢測誤差的因素有哪些?

首先,防曬配方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為了降低防曬配方刺激性,部分產品中會添加一些抗過敏劑。然而,SPF值的計算是要通過肉眼判斷皮膚產生黑化或者紅斑的時間,而抗過敏劑可以緩解皮膚發紅現象,延緩皮膚發紅的出現時間,也就間接導致了SPF值虛高。此外,配方中的成膜劑、粉體類成分,包括類似于BHB(丁基辛醇水楊酸酯)之類的油脂成分,都會起到明顯的防曬增效作用。

不過,蔣麗剛認為:抗敏劑、成膜劑、防曬增效劑這些配方技巧,能夠一定程度提升SPF值,但提升的程度比較有限,如果要超過15%以上是很難的一件事。

其次是志愿者的個體差異。

根據皮膚經一定劑量的日光照射后產生紅斑還是色素及其程度,Fitzpatrick皮膚分型表將皮膚分為6型。雖然國家規定SPF值測試的皮膚類型應該為I型、II型和III型,但檢測機構是否能夠篩選到這樣的人群,是否嚴格執行了這種規定,我們不得而知。

博溪生物創始人盧永波認為,從實踐經驗來看,SPF值人體測定存在較多影響因素,比如試驗操作細節、實驗人員的經驗等,但其中最大的影響來自于各家機構所招募的志愿者情況,因為不同膚色和皮膚類型的志愿者對日光反應性(敏感程度)存在差異,而每次測試,I、II、III型人群分布是不一致的。

比如,敏感性皮膚或者I型膚色的人群更容易產生紅斑;而III型人群,皮膚暴露在陽光下所產生的主要效應大多不是紅斑,相較而言其數據可能發生偏差。因此,他認為,如果在人群招募和管控中建立更好的標準,將有利于整個防曬測試數據更上一個臺階。

現象⑤ 機測法尚不成熟

既然人體檢測法的誤差不可避免,那么采用儀器測試是否能夠得到更加準確的數據?

為了降低檢測成本,提高檢測效率,利用體外儀器檢測防曬指數的方法也在市場上得到了普及,體外檢測通用的機器有兩種:UV-2000S和SPF-290AS,價格基本在30~50萬左右。

機測法一般用于SPF值的預估,以降低檢測成本。然而,機測法目前尚且不成熟,不僅對于操作手法要求高,而且容易產生很大的檢測誤差。

Ann表示,使用機測法最難的就是在于人工涂抹PMMA板,這對于實驗人員的經驗,對樣品用量的把控、是否涂抹均勻的要求很高。而且,機測法容易導致物理防曬產品的測量數值偏高很多。

目前,機測法的測試結果仍然“僅供參考”。隨著機器刮板等更新穎的產品形式出現,未來或許能夠通過儀器檢測,消除人體檢測法的誤差。

“如果想排除人為的干擾因素,機測是比較客觀的方式。不過,現階段想讓機器人將30mg的料體在一個板上涂均勻是無法實現的。我們或許可以定制一種儀器,不在PMMA板上涂抹,而是在仿真皮膚上進行涂抹,然后延長紫外線照射時間,找到紫外線刺激皮膚的內在機理,比如紫外線可能導致皮膚里某一種成分發生變化,能定量使皮膚泛紅或者是曬黑。通過照射之后,分析皮膚里特定物質的變化,再根據物質降解或者變化程度進行判斷。”Ann說道。

多方討論:怎樣是相對健康的防曬產品綜合評測體系

面對防曬檢測的理想和現實,蔣麗剛認為,一個標準不能囊括到所有的可能性,也不可能適合所有的樣品。目前關于防曬檢測,我們能夠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得到產品真實的SPF值?

機測預估:

“SPF值指的是防曬霜延長最小紅斑出現的一個時間和原來的最小紅斑出現的時間的比值,這個指標其實是定義在人身上,不是定義在機器身上的。如果完全用儀器法去替代人體法與最初的定義相悖。”蔣麗剛說道。

因此,儀器法的強項并不在于直接獲取SPF值。相對之下,利用儀器測量防曬劑的含量,對防曬SPF值進行預估的方式,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可。

比如,BASF開發的模擬評估軟件Sunscreen Simulator,包含各種防曬成分的基本數據,用戶可以自己選擇不同的防曬組合,估算整體的防曬效果及相互之間的兼容性問題。在軟件中輸入各種防曬成分及其含量,就能估算其SPF值及PFA值。

蔣麗剛提到,“巴斯夫公式對于純化學防曬劑,SPF30以下的產品檢測非常準確,但是SPF值30以上,這個計算結果相對來說保守一些。”

“《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化妝品注冊或者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將作為判定依據之一,對防曬產品而言,防曬劑的添加量要與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一致,否則存在抽檢不合格的風險。未來時機成熟,SPF值的體外測定也可能會作為風險監測的內容。因此,防曬劑的按注冊配方添加及SPF值的準確標注這兩方面都需要注意。”程巧鴛總結道。

防曬劑檢測與人體測試相結合:

針對人體測試在試驗操作、志愿者差異等方面的影響,盧永波認為,由于各家機構會結合當地人群招募的情況,使用的志愿者庫和膚色類型其實相對是比較固定的。所以我們可以從志愿者庫的優化開始,提高II型皮膚人群比例,這或許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方法。

單一的防曬劑抽提方法不足以考慮到所有的配方差異化。對此,蔣麗剛認為,如果要公正客觀的話,我們應該給防曬霜生產公司一次申訴的機會。如果用國家標準方法測不準,廠家可以自己提供一個檢測方法,按照這個方法準備試樣,進行HPLC檢測,如果這個值和申報的時候是一致的,那么就是真實結果。

綜合以上討論,蔣麗剛最終認為,我們可以效仿臺灣地區的做法,無論是物理防曬劑還是化學防曬劑,都在標簽上明確標識添加量,如果仍然存在質疑,再結合防曬劑含量測試和人體測試,讓數據得到相互映襯,相對來說結果會更客觀一些。

防曬劑含量是防曬指數最客觀的依據,所以,首先要測防曬劑的含量,包括化學防曬劑和物理防曬劑,先用巴斯夫公式計算得到結果,其次再進行人體檢測的驗證。

“雙方結果進行一個映襯,把結果值的偏差控制到一定范圍內(15%以內),這樣人體法測出來的結果可能是準確的——如果偏差大于15%的話,我們要再找另一家人體檢測機構去重復做SPF值或者PA值的測試,直到兩家機構測出來的人體法偏差小于15%。”蔣麗剛建議道。

(因受訪者要求,文中出現的行業資深工程師Ann、Evan等均為化名)

來源:聚美麗

原標題:理想VS現實,為何防曬檢測體系眾口難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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