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疌泉毅達、淮安毅達、揚中毅達其計劃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計劃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特定股東權先鋒計劃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后的三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0.62%。疌泉毅達、淮安毅達、揚中毅達作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達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控制下的企業,截至公告日合計持有公司431.016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5.39%。權先鋒截至公告日合計持有公司股份49.795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