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導:韓徽北 編輯:江旭波
7月9日晚,格力電器官方發文稱,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終 1123 號】法律文書,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小米電風扇不得再制造和銷售,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 185 萬。7月10日上午@小米公司發言人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回應此事,表示經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經查詢發現,格力提到的案件被告人為東莞京東利昇貿易有限公司和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并非小米公司。據悉,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是小米相關產品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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