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達興業10月10日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烏海化工近日收烏海中院送達的《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立案登記表》,以及《破產重整申請書》,債權人烏海金財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烏海化工無法清償申請人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較高的重整價值和可行性為由,向烏海中院申請對烏海化工進行破產重整。
申請人的上述申請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烏海化工是否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若烏海中院受理上述破產重整申請,烏海化工將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13日,申請人和烏海化工簽署《氫氣供銷合同》,約定申請人向烏海化工支付預付款7,000萬元用于購買氫氣,烏海化工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截至2023年3月底,烏海化工應當返還申請人支付的預付款68,937,101.84元,利息5,170,282.64元。截至目前,烏海化工未能清償申請人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