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岳集團10月24日早間在港交所公告,于2023年10月23日,公司與賣方(新華聯控股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份回購協議》;根據協議,賣方擬出售公司合計5.21億股股份(約占公司于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23.12%),而公司擬回購該批股份注銷,總對價約36.987億港元(相當于約人民幣34.57億元),即每股回購股份約7.1港元,較《股份回購協議》簽署當日前在聯交所的最后一個交易日(包括當日)前連續5個交易日,股份在聯交所每日所報收市價的平均價每股約5.42港元有約31.02%的溢價。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東岳氟硅科技與新華聯控股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協議,東岳氟硅科技擬出售、新華聯控股擬購入目標公司各別的相關股權,總對價人民幣約34.57億元(相當于約36.987億港元,包括人民幣17.52億元(關于東岳高分子的股權)、人民幣約15.40億元(關于東岳硅材的股權)和人民幣1.65億元(關于東岳未來氫能的股權)。
公司留意到,雖然新華聯控股的司法重整完全是新華聯控股、其債權人、法院指定管理人之間的事,但此等討論的結果有可能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因為新華聯控股所持公司的股權(通過新華聯國際和新華聯海外間接持有)有可能會根據新華聯控股的司法重整而轉讓給新華聯控股的債權人或獨立第三方,導致公司股權結構出現不確定性。考慮到上述因素,以及新華聯控股作為公司的主要股東,一直支持公司業務及管理層運營;及預計兩宗交易不會對公司的凈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公司相信股份回購和售股交易互為條件,在另一交易成為無條件后才可作實的情況下,將會有利于穩定公司的股權結構。公司不僅進行了股份回購,而且進行了售股交易,如此將有助公司盡量減少于股份回購的現金流出。由于集團擬使用售股交易所得價款來補充股份回購所用現金,因此預計兩宗交易不會對公司的凈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