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一斤
半個月內出臺9個征求意見稿,化妝品完整版安評配套細則逐步浮出水面。
上月,國家藥監局為行業釋放了兩大利好消息,一是化妝品完整版安評有望延期;二是化妝品安評將采用分類管理形式。這不僅讓正在緊鑼密鼓準備完整版安評的行業人士們松了口氣,同時也標志著監管層關于完整版安評的管理工作將更加細化。
近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下稱“中檢院”)再次發布《化妝品原料數據使用指南(征求意見稿)》(下稱《使用指南》)、《化妝品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見稿)》等系列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化妝品完整版安評中可采用的主要原料數據及材料。
青眼注意到,在上述中檢院發布的系列征求意見稿中,對祛斑美白、抗皺劑等原料的化妝品安評事項進行了特別的規定,這無疑再次強調了美白產品安評的重要性。有分析認為,隨著更多文件的出臺,美白市場或將重新洗牌。
安評要求放寬,“原料清單”出臺
眾所周知,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化妝品完整版安評一直是讓企業頭疼的問題,但自上月中旬《中國醫藥報》官微發布了《助企紓困統籌推進——國家藥監局將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一文后,有關化妝品完整版安評“松綁”的步伐即開始明顯加速。
3月29日,中檢院就《化妝品安全評估資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見稿)》(下稱《提交指南》)等2項技術文件對外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交指南》明確提出,將化妝品按照風險程度分為三類,這正式拉開了安評分級管理的序幕。
例如,祛斑美白、防曬、抗皺等就被劃分為第一類化妝品,需提交完整版安全評估報告;而其他類別化妝品,則可提交“安全評估結論”,其中僅包括情形說明、產品簡介、安全評估結論三部分,安評報告可作存檔備案。如此,一方面明確了高風險類化妝品安評材料的嚴格管理,另一方面也放寬了普通化妝品安評材料提交要求。
至4月3日,中檢院進一步發布了《化妝品原料數據使用指南(征求意見稿)》。對此,有不少業內人士告訴青眼,“該文件是對此前《提交指南》中提出的分類管理方式的細化和補充,明確了可采用的數據類型?!?/p>
具體而言,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在開展完整版安評時,可采用的主要原料安全數據有以下七種:
(一)《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稱《技術規范》)中的限用組分、準用防腐劑、準用防曬劑、準用著色劑和準用染發劑。
(二)權威化妝品安全評估機構公布的評估結論。
(三)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等權威機構已公布的安全限量或結論。
(四)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使用信息。
(五)原料3年使用歷史。
(六)安全食用歷史。
(七)結構和性質穩定的高分子聚合物(具有較高生物活性的原料除外)。
根據《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2021年版)》,完整版安評不可再采用“已使用原料目錄中收錄的原料最高使用量”和“本企業的歷史使用濃度”作為評估的證據。而此次《使用指南》明確歷史材料和已公布原料使用信息可作為安評提交依據,無疑是放寬了化妝品安評數據提交門檻,這讓不少企業松了一口氣。
而4月10日,中檢院再度發布系列征求意見稿,對《使用指南》中提到的數據類型進行細化。
如,在《化妝品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見稿)》中,就包含特殊化妝品中已使用、未收錄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且無權威機構評估報告的原料的作用部位、用法、用量;在《權威機構化妝品安全評估數據索引(征求意見稿)》中,則羅列了權威機構已公布化妝品安全評估報告原料的清單,這為一眾企業做好化妝品安全評估提供了權威資料參考。
▍截自中檢院官網
荃智美膚生物科技研究院研發總監張太軍稱,原料目錄的提前落地,無疑是很大的行業利好,“解決了完整版安評落地中的很多問題,非常有希望和5月1號完整版安評正式落地的節點無縫銜接”。
也有業內人士則對青眼坦言:“雖然一些具體資料還需要自己找,但很多數據都有了官方參考,比之前好很多。”不過,該人士同時也表示,現在政策變數還很大,目前畢竟還在征求意見階段,具體情況還是要看正式稿。
美白類原料受限或對美白市場影響大
與此同時,青眼注意到,此前公布的《使用指南》中還特別提到有兩類化妝品原料需要區別管理。
其一,作為祛斑美白劑使用的原料,不能使用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使用信息和原料3年使用歷史作為評估證據。
其二,作為防脫發劑、祛痘劑、抗皺劑(物理性抗皺除外)、去屑劑、除臭劑使用以及具有較高生物活性的原料,不能使用化妝品監管部門公布的原料使用信息作為評估證據;上述原料在與之前使用目的相同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原料3年使用歷史作為評估證據。
根據《提交指南》,功效宣稱為“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祛痘、抗皺(物理性抗皺除外)、除臭、去屑(駐留類)”的化妝品,被劃分至第一類化妝品中,需要提交完整安全評估報告。
“這是對風險較高的原料的安全評估做了收緊?!币蝗斣u測創始人兼CEO李明遠告訴青眼,尤其是美白祛斑類原料,只能使用前三種數據類型,如果這些數據類型仍不能支撐完整版安評報告,就很考驗原料商和化妝品企業,是否有足夠完整的毒理數據作為安評的支撐依據?!霸谀壳懊腊讛祿粔蛲暾那闆r下,這對美白祛斑市場影響還是比較大的?!彼硎尽?/p>
總體而言,大部分普通化妝品的安評數據標準均被放寬,這一定程度減輕了企業負擔,但特殊功效類化妝品仍然是監管重點,尤其是美白祛斑類產品,未來只會越加嚴格。
事實上,美白祛斑類化妝品及原料一直都是相關部門的監管重點。
早在2021年12月,國家藥監局就在官網發布的《淺談美白化妝品與美白劑》一文中,明確指出美白化妝品風險程度相對較高,對美白類產品進行更嚴格管理也是國際通行做法,相關部門正在籌備起草化妝品美白劑清單。
此后,隨著《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落地,相關部門對于美白類產品的監管變得愈發嚴格,且對新品的審核標準也逐步提升,這也無形中拉長了美白類產品的上市周期和拉高了產品的注冊成本。青眼情報數據顯示,2022年美白祛斑類產品注冊數量比上年同期下滑約68%。
與此同時,政策的收緊仍在繼續,幾乎每年都有新征求意見稿發布。2022年,中檢院首次針對祛斑美白類化妝品發布《祛斑美白類特殊化妝品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2023年,中檢院又發布兩篇征求意見稿,對祛斑美白化妝品的界定、基本原則以及各項技術要求進行了明確規范。
彼時,就有不少行業人士紛紛表示,希望國家盡快出臺“美白成分清單”以供行業參考。不過,時至今日,政策層面仍未出臺相關美白劑清單。
李明遠也對青眼表示,國內還沒有出具美白原料的使用清單和使用限量,這也導致此次《使用指南》中提到的一些數據類型,美白祛斑類原料無法應用。在他看來,“行業內還是比較需要這個清單的,但清單可能沒有這么快公布?!?/p>
不過,也有行業人士分析認為,此次一系列安評補充規范文件出臺,或也意味著成分清單出臺已然不遠。
市場洗牌背后,美白大年要來了
雖然政策越發嚴格,但美白畢竟是化妝品市場中最重要的品類之一。據青眼情報出品的《2023中國化妝品年鑒》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美白祛斑功效化妝品市場規模為1008.36億元,產品均價為276.2元,是中國化妝品市場整體均價的2.9倍,且仍然是品牌無法放棄的重要市場。
因此,隨著各大企業開始將政策落地,美白產品的注冊量又開始呈現爆發式增長。青眼情報數據顯示,2023年美白祛斑類產品注冊量為1386件,同比增長約178%,注冊量幾乎回到了2021年的水平。其中,8月甚至同比增長922%。
此外,《2023中國化妝品年鑒》數據還顯示,從市場規模來看,淘系渠道美白祛斑功效化妝品市場規模最大,達285.3億元;增速最快的渠道是快手,市場規模同比增長113.8%,主要得益于一些國貨功效美白品牌在快手平臺的重點布局。
有行業資深研發人士告訴青眼,“美白祛斑特證申報本來就很嚴格,很多毒理數據都是必要的,目前美白祛斑原料雖然沒有目錄清單,但其實也相對比較固定,原料供應商相對來說都能提供完整的安全毒理學資料,因此對于嚴格進行產品研發和申報的企業而言,這一系列新文件的出臺影響其實并不大。”
如此看來,雖然政策在縮緊,但現有原料仍能滿足相當一部分市場需求,因此美白特征仍然是重要的競爭優勢,市場的主動權也會逐步集中于能拿出完整原料數據的企業手中,良幣驅逐劣幣,從而進一步清朗美白市場。
那么,2024年美白市場開年表現如何?
今年以來,包括OLAY、妮維雅、嬌蘭、嬌韻詩、韓束、歐詩漫、HBN等品牌均推出了美白新品,價格從幾十元到上千元不等,涉及平價至高端產品線,囊括了水乳、霜膏、面膜、防曬、身體乳等多種品類??梢哉f,市場可謂是相當活躍。
據此,青眼梳理了部分品牌推出的美白新品,發現獨家專利成分/王牌美白成分復配其他成分組合,已經成為美白產品的“標配公式”,如妮維雅、HBN、歐詩漫等均使用了獨家專利成分。不過,煙酰胺、光甘草定和VC這些老牌美白成分,仍然是美白新品們的“寵兒”。
在技術層面,各大品牌的消費者宣傳重點基本一致,如根源抑制黑、多靶點美白等。同時,品牌們開始更多重視美白功效之外的抗衰、修護等多重功效,幾乎所有美白新品均疊加了多重功效,其中植萃成分成為重要的復配原料。
除了已推出的產品外,還有不少美白新品正在醞釀當中。據青眼情報數據顯示,2024年第一季度美白祛斑類產品注冊數為529個,同比增長約177%。具體到各月份,除2月有些許下滑,1月和3月同比增長均超300%,市場擴張勢頭仍在繼續。
值得注意的是,頭部美妝集團也開始逐步加速在美白領域的布局。就在上月,歐萊雅集團宣布推出凝結18年科研成果的突破性成分MelasylTM,旨在解決面部色素沉著問題,這也是歐萊雅集團在美白領域的又一突破性成果。
據歐萊雅集團官網消息,該成分將首先被應用于理膚泉品牌Mela B3系列產品中,包括Mela B3精華液和Mela B3 SPF30,目前相關產品已登錄海外市場,但暫未在中國市場上市。此后,該成分還將被應用于巴黎歐萊雅和薇姿的未來產品線中。
不止歐萊雅集團,聯合利華在去年WCD(世界皮膚科大會)上也推出了新間苯二酚衍生物4-ER(乙基間苯二酚)。據聯合利華實驗結果顯示,4-ER相比377等有更好的美白效果。
總體而言,在政策端,監管層對以美白祛斑類產品為首的特殊化妝品的管理,必然會愈加嚴格,更多的監管細則將會出臺;在產品端,擁有完整安評數據、專注研發的企業,市場競爭力會更強;在市場端,合規守法企業的生存環境將會更加清朗,一些渾水摸魚的企業也將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