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升股份4月16日公告,公司于4月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湖南華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內控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信息披露不準確涉及2021-2022年色織類產品貿易業務收入核算方法錯誤,導致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內控管理不到位表現為貿易業務制度建設不完善、印章管理不規范、部分業務資料遺失等問題。公司董事長劉志剛、總經理廖勇強、董事會秘書蔣宏凱和財務總監梁勇軍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湖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華升股份:因信息披露不準確等問題,湖南證監局責令公司改正并對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華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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