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北京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外貿信托因存在11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北京銀保監局合計罰款1080萬元。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監管批復增資前違規以負債形式接受“增資款”并使用;未能識別商業銀行個人理財資金認購劣后級受益權;合格投資者人數突破“資管新規”要求;員工匯集他人資金購買信托計劃,部分被匯集人員認購金額少于30萬元;以應收賬款收購附差額補足承諾形式,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項目資本金審核不到位,為資本金不足的項目提供融資;貸款用途審查不到位,信托資金用于置換前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投資款;房地產信托計劃貸款用途管理不到位;貸款用途管理不到位,部分貸款資金流入股市、房市;個人貸款合同及費率管理不到位;借道合作機構變相進行不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之間信托財產的相互交易。
此外,北京銀保監局對趙照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王曉麗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周立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李韶宇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