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牛其昌
因未及時披露印尼子公司采礦權證撤銷及訴訟事宜,在經過深交所的一輪問詢后,青島中程(300208.SZ)終于向投資者致歉。
9月21日晚間,青島中程發布關于對深交所半年報問詢函的回函公告稱,因印尼子公司法務部負責人發生人事變動及印尼籍員工對國內制度、法規了解不夠全面,所以未及時向國內總部匯報印尼子公司采礦權證撤銷及訴訟事宜,導致國內總部沒有及時掌握上述情況。
對此青島中程坦言,通過本次事宜,公司將深刻樹牢及時、準確的信息披露原則,依據法律法規,對IPC煤礦權證的后續進展,及時進行披露。“為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界面新聞近日發布《上半年虧損創紀錄,延期信披遭索賠,青島中程手握印尼鎳礦卻麻煩不斷》一文,今年8月3日,青島中程披露的《關于累計達到重大訴訟的公告》顯示,印尼投資部長分別于今年3月2日、4月23日針對印尼子公司旗下的Madani鎳礦、IPC煤礦簽發采礦權證撤銷令。
其中,Madani鎳礦涉案4906萬元,占公司上年經審計凈資產的4.08%;IPC煤礦涉案10639萬元,占公司上年經審計凈資產的8.84%,兩項訴訟涉案金額累計1.55億元,占青島中程凈資產比例的12.92%。對此,青島中程印尼子公司就上述撤銷令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采礦權撤銷令,兩起訴訟事項分別于5月31日、7月13日被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采礦證撤銷令簽發于今年3、4月份,且兩起案件受理時間分別在5月和7月,但青島中程直到8月初才發布上述“重大訴訟的公告”,提示“案件仍在審理中,最終判決結果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此期間,印尼政府的相關政策是否會再次出現反復,亦具有不確定性“。鑒于對公司礦權資產權益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暫未計提相關礦權的減值準備。
9月15日晚,深交所向青島中程發出問詢函,要求結合采礦權證被撤銷時間、IPC煤礦采礦權證能被恢復的可能性、目前訴訟進展等,說明未計提特許經營權減值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說明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青島中程回復稱,Madani鎳礦和IPC煤礦系公司分別于2014年12月、2018年7月通過股權收購方式取得,均已支付全部股權收購款,但尚未進行開采運營。通過提起訴訟,Madani礦權已經恢復,IPC礦權已與投資部簽署承諾聲明函,存在恢復的可能性。
青島中程認為,因訴訟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公司在未出訴訟結果的情況下先行轉銷無形資產,若后期公司最終通過訴訟使采礦權證撤銷令取消,則公司合并報表將無法如實反映公司資產價值,造成報表失真,會給市場及投資者帶來公司會計處理不嚴謹的負面印象。
為何直到今年8月才披露上述重大訴訟?青島中程將問題原因“甩鍋”印尼子公司,稱上述兩個印尼礦產子公司的對外行政事務,均由印尼子公司法務部負責。

而在收到問詢函的前一天,針對投資者詢問公司為何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時,青島中程董秘表示,“集團公司在了解到印尼子公司上述訴訟的第一時間就進行了核實及披露”。如今,青島中程又將未及時披露的責任“甩鍋”給子公司,卻避而不談上市公司本身對子公司存在的管理問題,這一解釋顯然略顯蒼白。
對于深交所的整改要求,青島中程表示,將對印尼子公司相關失職失責人員予以懲戒并全面梳理內部控制程序及制度,參照新規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子公司管理制度》予以檢查、完善;同時加強對全體員工尤其是印尼籍員工在公司治理及法規制度方面的培訓,使公司全員充分認識并理解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及上市公司需對全體股東負責的重要性、必要性。
另據會計師核查意見,IPC煤礦采礦權證能否被恢復存在不確定性,若IPC煤礦采礦權證不能恢復,將減少公司資產凈值約1.06億元。
然而,采礦權風波并未告一段落。由于涉嫌信披違規,青島中程在招致深交所問詢的同時,還有股民委托律師向其索賠。
有律師指出,青島中程印尼子公司兩采礦權證被當地政府撤銷,該事宜對青島中程影響巨大。若敗訴,青島中程將全額計提采礦權的無形資產減值。該采礦權證和相應訴訟沒有及時披露的情況,因此在7月13日到8月3日期間買入青島中程股票,并在8月3日收盤時持股的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依法主張賠償。另據媒體報道,由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駿代理的青島中程投資者索賠案件,已獲青島中院立案受理。

界面新聞注意到,包括此次涉訴的Madani鎳礦和IPC煤礦在內,青島中程目前在印尼共持有6個礦權,但均沒有進行開采,甚至沒有進行全面詳勘。截至目前,距離其取得CIS煤礦已經過去了近9年,距離取得Madani鎳礦也已近8個年頭。
投資者們不禁質疑,當下鎳礦行情如此火爆,公司坐擁印尼兩大鎳礦為何遲遲不開發?
對此,青島中程卻淡定回應稱,公司收購各項礦產,一方面為保障入園企業穩定運營鎳鐵冶煉項目儲備充足的原材料和燃料;另一方面,礦產作為園區的資源儲備,在礦產價格大幅波動時,公司可機動調配礦產的開采銷售量;再次,目前園區相關鎳電項目仍在建設中,公司礦產的開采時間將匹配鎳電項目的投產時間相應開展,因此并不急需開發礦區。綜合上述原因,公司對礦產一直未進行開采,公司將結合市場價格、園區入園項目投產進度、公司戰略發展規劃等對所持礦產進行合理開采及銷售。
一切似乎盡在青島中程的掌控之中,但根據公司此前披露,除了BMU鎳礦正在勘探,計劃于今年四季度啟動開采外,其余礦產卻遭遇了諸如采礦權糾紛等波折,而這也為后續開采蒙上了一層陰影。
據悉,CIS煤礦因印尼地方政府政策的變動,導致該礦區與第三方的部分礦區產生糾紛,印尼子公司擬于近期提起訴訟;ASM石灰石礦近期收到取消其采礦權證的通知,印尼子公司已向印尼中央投資部、印尼中央能礦部提交反對函;TAJ錳礦目前采礦許可證已到期,印尼子公司正在辦理延期的相關手續。
為此,青島中程在風險提示中稱,印尼屬于發展中國家,政府政策具有多變性,部分行業對外商投資存在限制。后續,印尼政府是否會進一步出臺對外資持股礦產或銷售礦相關產品的限制性政策,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公司仍可能面臨印尼國家政策的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
對于“公司遲遲不開采,是因為印尼不給公司辦理采礦手續“的說法,青島中程此前回應稱“傳言不屬實”。針對印尼6個礦權的開發計劃以及投資者索賠對公司利潤是否造成影響,界面新聞致電青島中程,對方表示以公開披露信息為準,涉訴情況及影響不方便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