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7月18日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于7月17日收到了大連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時任董事長朱衛軍、總經理蒙永濤、財務總監劉騰鍵、董事會秘書王艷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如下違規情形:2022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重要事項信息披露不準確。根據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司時任董事長朱衛軍、總經理蒙永濤和財務總監劉騰鍵在2022年度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事項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時任董事長朱衛軍、總經理蒙永濤和董事會秘書王艷在重要事項信息披露不準確事項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上述人員對*ST海投信息披露相關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人員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關于2022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2023年1月31日,公司發布《2022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6349.64萬元-9524.46萬元。2023年3月2日,公司發布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2022年度凈利潤修正為虧損3.5億元-5.26億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再次發布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2022年度凈利潤修正為虧損7.19億元-10.78億元。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虧損7.64億元。公司《2022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凈利潤與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差異重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信息披露不準確。
關于重要事項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關于成立產業合伙企業對外投資的公告(更新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關于成立合伙企業對外投資的進展公告》、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度報告》《2022年一季度報告》、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2年三季度報告》、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2021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部分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