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民股份11月3日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鴻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簡稱“鴻新新能源”)、云南祥云經開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簡稱“經開投”)、祥云經開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經開新能”)、祥云縣人民政府于近日簽署《年產10GW拉棒切片二期項目(6GW拉棒4GW切片)及新增10GW拉棒4GW切片項目(含祥云經開區年產10GW單晶硅棒切片標準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代建及整體回購協議書》(簡稱“《代建回購協議》”),由經開投為鴻新新能源提供項目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代建服務,并設立全資子公司經開新能作為項目公司專項服務于本項目代建及回購事宜。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以租賃的方式交付給鴻新新能源使用,鴻新新能源確保在二期項目及新增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并獲得全部產權文件后第5年內按照“代建成本”以項目公司股權回購或項目公司資產回購形式一次性整體回購或全部建成投產后第2至第5年按照“代建成本”分批分證完成回購。
此前公告,分別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2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對外投資建設高效N型單晶硅棒、硅片項目的議案》,同意鴻新新能源對外投資建設年產10GW高效N型單晶硅棒、硅片項目二期及新增10GW硅棒4GW硅片項目,項目總投資額約40億元,其中項目用地及合作模式采取“代建-租賃-回購”模式,后續將在投資協議的原則框架下另行簽署代建回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