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電器11月20日公告,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對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市航宇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州航宇”)擁有的位于泰州市吳洲南路58號的25.3畝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實施有償征收,本次征收補償工作的具體實施由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泰州市高港區)電子信息產業園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電子信息產業園辦公室”)委托泰州鑫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泰集團”)依法開展,征收補償方式為“資產(土地使用權)置換+貨幣補償”。
經評估泰州航宇被征收資產的市場價值為2850.20萬元;電子信息產業園辦公室用其擁有的67畝工業用地+970.20萬元,作為對泰州航宇資產征收的補償。
電子信息產業園辦公室用于置換的地塊位于泰州航宇泰州廠區西南方向3公里處,巨騰四期廠房南側、科創路東側、緯七路北側、中干河西側,宗地面積約為44790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價值按泰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同類工業用地28.06萬元/畝出讓標準計算合計總價1880萬元。
電子信息產業園辦公室、泰州航宇雙方置換資產之間的差額970.20萬元,電子信息產業園辦公室以貨幣補償方式一次性支付泰州航宇。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為2023年4月30日,泰州航宇本次被征收資產賬面凈值為446.33萬元,資產評估值為2850.20萬元,增值2403.87萬元,增值率538.59%。
通過“產權置換+貨幣補償”,泰州航宇獲得了新地塊,擬用于封裝類元器件能力建設,滿足產業發展需求,進一步提升泰州航宇核心競爭力,促進業務發展預期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