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2月22日向內蒙華電及控股股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高原發出通報批評。
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公司代控股股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向中國華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員發放薪酬2925.84萬元;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向控股股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信息中心人員發放薪酬584.96萬元。上述行為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占用金額合計3510.8萬元,截至10月31日全部歸還,公司未按相關規定對該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長期代控股股東發放薪酬,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