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27日向青松股份發出監管函。根據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擬出售子公司股權所涉及的福建南平青松化工有限公司股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引用了出具機構署為福建開誠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誠評估)的報告編號為“閩開評報字〔2022〕第Z0191號”的評估報告相關內容和評估結論。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關注函回復的公告》,再次提及上述評估報告信息。但開誠評估并未出具過編號為“閩開評報字〔2022〕第Z0191號”的評估報告,公司所獲取的評估報告實際為電子版文件,未加蓋簽字資產評估師印鑒且封面、正文兩處報告編號信息存在矛盾。公司未認真查看該評估報告電子文件,并在未獲取正式評估報告的情況下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引用。
因未認真查看評估報告電子文件等,青松股份收深交所監管函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青松股份
- 青松股份(300132.SZ):2025年一季報凈利潤為190.96萬元
- 青松股份(300132.SZ):2024年年報凈利潤為5468.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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