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1年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劇集讓大眾開始關注家庭暴力。18年過去了,家庭暴力的現象仍然比比皆是、在日常生活甚至公眾視野中頻繁上演。家庭暴力是家庭的“癌癥”,對每一位家庭成員都是巨大的傷害。
家暴制造的血淚悲劇乃至命案不勝枚舉,對家暴必須零容忍。在拒絕沉默、用好法律,向家暴勇敢說不的同時,我們也應該了解家暴施虐者背后的心理機制,尋求他們為何會向最親近的人伸出拳頭的原因。
我們真的了解“家暴”嗎?調查數據表明:那些不到30歲的男性比年長者更有可能虐待妻兒;家庭暴力遍布各階層,但是在低收入階層中更為普遍;在家里,男人比女人更有可能對受害人造成嚴重的傷害;生活壓力較大的家庭很有可能出現家庭暴力……
本文節選自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出版的《越軌:人為什么干“壞事”》一書,試圖帶你了解在家庭親密關系中,為何有人會選擇暴力;人為什么會越過道德、法律等界限,去干一件“壞事”。
《越軌:人為什么干“壞事”》(節選)
撰文 | 亞力克斯·梯爾(Alex Thio) 翻譯 | 王海霞
你了解“家庭暴力”嗎?
因為家庭暴力出現在我們最難忘、最親密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能很難站在中立或客觀的立場上分辨不合適的主題。
誤解1:家庭暴力只發生在窮人家
大量事實表明,在低收入人群中家庭暴力的比率較高。一項調查顯示,在貧困線邊緣的貧困家庭中發生的暴力5倍于貧困線以上的家庭。這意味著貧困家庭更有可能發生家庭暴力,但這并不意味著窮人一定最具暴力傾向。事實上,大多數研究表明,只有少數窮人家庭存在暴力。請仔細看看這個重大發現:白領家庭中,有10.4%的丈夫具有暴力傾向;藍領家庭中,13.4%的丈夫是暴力的。這一發現常被引證,以說明藍領丈夫可能更具有暴力傾向。不過,只有13.4%的藍領丈夫是有暴力傾向的。
誤解2:暴力和愛不能同時出現
許多人假設暴力和愛是完全排斥的,因為它們不能同時存在于婚姻和家庭中。但是父母經常采取暴力手段教訓其愛子。盡管已婚人士不可能用愛的名義對配偶施虐,但是一方打了另一方后,夫婦還是生活在一起,婚姻也能維持很長時間(平均六年)。這是因為施虐的一方經常向受虐待者表達愛意,而且對他們的錯誤行為進行道歉和懺悔。大多數受害人也不會每次都立即離開野蠻的配偶或者開始辱罵對方。當然,所有這些并不是暗示暴力對婚姻是有好處的,因為大多數挨打的妻子最終離開了他們的丈夫。它只表明暴力發生在一些愛的關系中。
誤解3:大多數受虐待的孩子長大后成為施虐的父母
受虐者和施虐者如影隨形。研究已表明:有(在婚姻中)受虐經歷的父母更有可能把自己的孩子變為虐待對象。事實上,大多數受虐兒童長大后并不會虐待自己的孩子。
誤解4:大多數的家庭暴力伴隨著酒精和毒品
事實上,沾染酒精和毒品就很有可能發生家庭暴力。一項研究表明,酗酒者虐待妻子的比例(19.2%)是不酗酒(6.8%)的近3倍。這表明,濫飲即使不是家庭暴力的真正原因,也在其中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但畢竟只有少數男人(19.2%)狂飲后打妻子,而大多數人并不這樣。酗酒或吸食毒品不是打罵其配偶的原因,因為這不是其本意,虐待配偶的真正原因是一些個人問題或經濟問題。對那些有類似問題的男士來說,酒精或者毒品經常成為虐待妻子的一個借口。

家庭施虐者是一群怎樣的人?
家庭暴力有許多不同的形式,它的范圍很廣,從兄弟姐妹之間的打鬧一直到孩子殺死父母。我們將關注社會學家最感興趣的類型:婚內強奸、妻子受虐、兒童受虐和老人受虐。對家庭暴力的程度,各個研究報告眾說不一。按照家庭暴力的廣義界定,研究者就會報告一個非常高的發生率,而按照狹義的界定又會得到一個很低的發生率。
- 婚內強奸:婚后8%~14%的妻子。
- 虐待妻子:每年3%的妻子。
- 虐待兒童:每年6%的孩子。
- 虐待老人:每年2%的老人。
應當注意,這些數字只是最小值,是一種保守估計。嚴重的家庭暴力事實上可能高于這個百分比,因為人們通常不愿向研究者透露他們的家庭問題。即使這些百分比看起來相當小,但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兒童和老人數量也到了數以百萬。
家庭中的施虐者一般具有相似性。其特點如下:
(1)年齡。年輕的丈夫和父母,尤其是那些不到30歲的人比年長者更有可能虐待妻兒。這說明,年輕男子中普遍存在較大的暴力犯罪傾向。
(2)階層。家庭暴力遍布各階層,但是在低收入階層中更為普遍。家庭暴力更頻繁地發生在未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群中。這可能是因為與中上階層相比,下層人士在家庭外展現個人權力的機會較少,資源或機會缺乏。但是在家里他們發現,相對于妻子,丈夫占據著統治地位,相對于孩子,母親占據著統治地位。因此,身處下層的男人更有可能虐待妻子,女人更有可能虐待自己的孩子。
(3)性別。在家里,男人比女人更有可能對受害人造成嚴重的傷害,但是女人與男人一樣,甚至比男人還有可能對伴侶造成不太嚴重的傷害。僅以體罰為例,女人更有可能成為施虐者。一個明顯的原因是,母親承擔著照顧孩子的主要責任,與孩子相處的時間較多,因此有更多施虐的機會。依此類推,由男人負責照顧孩子的家里,男人更有可能成為施虐者。
(4)生活壓力。生活壓力較大的家庭很有可能出現家庭暴力。生活壓力包括經濟問題、懷孕、身為未婚媽媽、喪偶以及性困擾。

(5)社會隔絕。為了減輕壓力進而減少家庭暴力,大部分人都會向親戚,而不是家人或鄰居、朋友以及社區中的其他成員求助。但是那些可能有暴力傾向的人往往不與外界交往。
為什么有人會毆打妻子?
據估計,每年美國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已婚人士會攻擊他們的配偶,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發生在婚姻期間。研究者指出,與丈夫一樣,妻子也能夠成為罪犯,盡管為數不多。
問題是,這些研究者把暴力的和非暴力的行為攪在一起,好像兩種行為是一樣的。例如,他們界定所有的拍打行為都屬于暴力。這么做忽略了一些特別是女人的拍打行為,其中許多不能算真正的暴力。而其他的拍打,特別是男性的拍打更有可能是一種暴力行為。結果,一位妻子開玩笑地打她丈夫的手以懲罰他偷吃了她的餐后甜點,也被認定為暴力行為,被認為這跟丈夫怒打妻子的臉,打掉了她的幾顆牙齒沒有什么不同。為了避免問題復雜化,我們將關注真正的暴力行為,即行為后果非常嚴重以致造成了傷害,這更多地發生在那些完全聽命于丈夫的妻子身上。一些女人嚴重傷害了她們的丈夫,但是這只占所有虐待配偶案的一小部分。
1.毆打妻子的實質
就虐待配偶的人而言,絕大多數丈夫比妻子更殘暴。正如馬丁·施瓦茨在一項全美范圍的調查分析中發現,1641名女性說她們被丈夫攻擊過,而只有102名男人宣稱被他們的妻子毆打過。最近的調查也顯示,絕大多數的配偶虐待行為是女性受丈夫的虐待和傷害。雖然每年妻子挨打的比例是非常小的(3%),但實際數量超過了200萬,這足以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在犯罪過程中,施虐的丈夫通常認為自己有權打妻子。所以在他們施虐后,并沒有表現出真正的懺悔,完全承認犯罪。他們甚至經常利用以下方法去故意抵賴,或者把他們的暴行合理化:
- 指責受害人挑起了爭端。(“她對我大叫,我告訴她別喊,可她并不想閉嘴。”)
- 對受害人的傷害最小化。(“我并沒有真正地傷害她,我只給了她一巴掌。”)
- 把暴力歸結為自己無法控制的一些問題。(“我喝得太多了,我白天工作不順心。”)
妻子挨打后,精神上受到的傷害超出了身體的傷害。這種傷害往往發展成心理學家所說的“創傷后應激障礙征”,與美國士兵在越戰或伊戰時產生的紊亂癥相類似。這個綜合病癥由沮喪、憂慮和無助感所構成。下面是一個名叫金杰的典型案例:
金杰把自己與朋友和家庭隔絕起來。她對自己的生活失去了興趣,避免任何能夠“使她處于危險之中”的情形。實際上,金杰看起來好像比精神病院的一些病人更沮喪、更憂慮。
一些有壓力紊亂癥的受害人都會遵循一個特殊的致命模式,即喪失自尊、感覺受騙、經常處于暴力的恐懼之中等,最終以殺掉虐待自己的丈夫而告終。

2.為什么一些妻子挨了打卻不離婚?
人們廣泛認為,大多數挨打的妻子會繼續容忍虐待,并且繼續和她們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但是與此相反,絕大多數女人受虐后離開了施虐的丈夫。她們離開家去尋求幫助,或者尋求警察、社會工作者、心理健康機構、收容所、父母或者朋友的幫助和庇護。但是當她們被施虐丈夫跟蹤或追殺時,會繼續表現出創傷后應激障礙。
然而為什么一些女性選擇繼續和虐待她們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呢?一個原因是,她們中絕大部分受到的教育很少,并且沒有收入來源,她們大部分在社會上和經濟上與外界隔絕。與此相聯系,她們在經濟上被迫依賴自己的施虐丈夫,這使她們無法從家庭之外的其他人那里尋求幫助。另一個原因是,受虐者害怕自己離開后,丈夫會報復。然而繼續與丈夫在一起,這些女人很可能被丈夫殺掉,或者被逼無奈,轉而絕望地奮起反抗,將其丈夫殺死。
3.毆打妻子的原因
女權主義者認為,毆打妻子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男性至上主義和父權制,把女人當作是她們丈夫的財產。父權制的表現如下:在有些國家,把一個陌生人打成重傷要算作重罪,但是傷害自己的妻女卻可以從輕發落,丈夫極少被捕,很少有人因此入獄。已經有證據表明父權制對毆打妻子的影響。例如,信奉父權制的丈夫比一般人更有可能攻擊自己的妻子,毆打妻子在父權制社會比那些性別平等的社會更普遍。
然而,父權制并非毆打妻子的唯一原因。如果是的話,每個丈夫都將成為毆打妻子者。事實上,美國只有30%的丈夫在他們的整個婚姻期內曾經有過身體上虐待其配偶的行為。換句話說,父權制對一些丈夫的影響比較大,他們受到更大的鼓舞去虐待配偶。但是,何種類型的丈夫更容易受到父權制的影響呢?可能是那些因貧困、失業、吸毒、酗酒而使自己的生活失控的人。由于感覺失去了生存權,這些男人更容易接受男性控制和支配他們妻子的父權制觀點。既然他們沒有錢和其他寶貴的資源等這些富有的男人借以控制他們妻子的東西,窮人們便被迫訴諸暴力,以此作為控制他們妻子的手段。這可以解釋為什么研究經常表明窮人或者失業的人比其他的男人更有可能毆打他們的妻子,特別是那些受雇用的女人,因為她們的工作顯示出對丈夫權力和控制的一種威脅。
家暴已成為全球性問題
家庭暴力是一種全球性問題,存在于每一個社會。各國的暴力特點基本相同。它涉及身體、心理或性虐待。最常見的身體虐待包括推搡、拳打、掌摑、擲物以及擰臂。在心理虐待的大多數案例中,受害人被當眾羞辱、不斷責罵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其丟臉。典型的性虐待是強迫伴侶或其他家庭成員與其發生性關系。

雖然這些家庭暴力是世界性的,但是發展中國家比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發生的頻率更高。在許多貧窮國家,大多數受害人仍舊無法從警察局、收容所以及其他公共機構中獲得幫助。但在美國和其他富裕地區,受害人可能很容易得到這些幫助,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過去30年的女權運動,它力圖結束針對女性的暴力。難怪如今富裕社會中的家庭暴力發生率遠遠低于從前。
1990年以來,許多貧窮國家已經開始保護女性不受男性暴力的侵害,但是男性統治的父權制傳統仍然具有強有力的影響。例如,在羅馬尼亞,許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不敢向當局舉報暴力行為,因為她們認為作為女人應當時時挨打。在俄羅斯,當一個女人挨打后向警察求助時,對方會說:“你還活著呢。我們看到死尸后自然會調查的。”在諸如南非和烏干達這樣的國家,新娘帶嫁妝的習俗進一步增強了“妻子是丈夫擁有的一項財產”的傳統觀念。有此類家長制的觀點存在,家庭暴力在那些國家中非常普遍也就毫不奇怪了。
父權制在諸如美國這樣的富裕社會中也依然存在,但是其影響力比在窮國小得多,這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女權主義者近30年來對性別平等所做的努力。這顯然使美國的家庭暴力減少了。然而,性別平等還帶來了一個意外的結果:美國女性似乎比第三世界國家中的女性更有可能虐待她們的丈夫。但此類所謂的虐待丈夫的行為大都是出于在男性統治家庭中的自衛或對施虐的丈夫進行報復。實際上,虐待丈夫反映了女性對父權制的不滿,因此它更有可能發生在一個像美國這樣的社會中。美國女性比第三世界的女性享有更大的性別平等權利。第三世界的女性對于家長更為順從,因此她們很少反抗施虐的丈夫。

[美]亞力克斯·梯爾(Alex Thio) 著 王海霞 譯
中國人民大學 2014年6月
本文節選自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越軌:人為什么干“壞事”?》,較原文刪節改動,經出版社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