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 馮雨晨
10月15日ST曙光(600303.SH)再一字跌停,這是自10月13日復牌以來,ST曙光的連續第9個跌停板。
8月至9月,在實控人被捕、控股股東股權面臨拍賣、半年報虧損等系列“窘境”中,ST曙光股價依舊從3元附近暴漲到最高9.62元,累計漲幅超170%。
轉折發生在9月29日,ST曙光因股價波動大發布停牌核查公告。復牌后,ST曙光股價開啟一路暴跌之勢,9個交易日大跌37%。10月25收盤,ST曙光報收5.98元/股。
10月25日晚間,ST曙光公告稱,控股股東華泰汽車所持1.34億股ST曙光股份全部被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凍結。而早在9月21日,華泰汽車的上述股份就已經被法院司法輪候凍結。
有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公安機關作為偵查部門,所采取的凍結是在偵查階段依職權進行的保障措施,原因在于為避免所偵辦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不可逆的損失。此前的司法輪候凍結在法律上尚未形成財產保全效應。而后續司法拍賣在協商最優方案的過程中實際上可能存在不確定性。
股權拍賣陸續撤回和中止
股價大跌之前,ST曙光在停牌期間公告了兩則關系到控股權變更的股權拍賣變動信息;股價大跌之時,ST曙光控股股東所持全部股份由司法凍結轉為公安凍結。
9月30日,ST曙光公告,第二大股東深圳市中能綠色啟航壹號投資企業 (有限合伙)(簡稱“深圳中能”)原定于9月29日的4864.09萬股ST曙光股份拍賣事項被撤回。公告顯示撤回理由為案外人對拍賣資產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
10月11日ST曙光再公告,控股股東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華泰汽車”)原定于10月10日的9789.5萬股ST曙光股份拍賣事項被中止。中止理由為:因ST曙光停牌,被執行人、利害關系人提出執行異議,暫無法處置。
兩大拍賣事項的停止,ST曙光控股權“何去何從”繼續呈未知局面。深圳中能和華泰汽車被拍賣股份分別占ST曙光總股份的7.2%、14.49%,此前ST曙光多次提示,若上述股份被拍賣,則ST曙光可能發生控股權變更。
ST曙光在公告中表示,深圳中能后續股權拍賣是否繼續,以及可能涉及競拍、繳款、法院執行法定程序、股權變更過戶等環節,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對于華泰汽車股權拍賣事項,ST曙光則表示該拍賣被臨時中止的原因和詳情,將在后續及時進行公告。
就在10月25日晚間,ST曙光公告稱,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凍結華泰汽車所持全部ST曙光1.34億股,凍結原因為協助凍結財產,期限為1年,股權凍結期間不得進行變更、質押。此前在9月21日,ST曙光公告稱華泰汽車所持全部ST曙光1.34億股因借款合同糾紛被法院司法輪候凍結。
法院凍結和公安凍結影響有何不同?
山東海明達律師事務所蘇村野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公安機關作為偵查部門,所采取的凍結是在偵查階段依職權進行的保障措施,原因在于為避免所偵辦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不可逆的損失。此前的法院司法輪候凍結在法律上尚未形成財產保全效應,人民法院凍結股份的原因有的是應申請人保全的目的在訴訟階段的凍結,有的是在法院強制執行階段,執行法官依職權進行的凍結,則不需要申請執行人的申請。
蘇村野律師進一步解釋,在司法實踐中,拍賣是由人民法院進行,公安部門是偵查機關,并不會由其進行司法拍賣。人民法院進行司法拍賣是一種財產處置手段,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拍賣對債權人不一定是最好的財產處置方式,因此,司法拍賣在協商最優方案的過程中實際上可能存在不確定性。
截至2020年11月26日,華泰汽車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38.22億元,其中涉及訴訟金額為38.22億元。
目前,華泰汽車和深圳中能兩家公司均處于失信狀態,兩家公司分別持有的ST曙光1.34億股、4864.09萬股,皆全被凍結。
多名股東或為一致行動人
ST曙光半年報顯示,今年1月27日,深圳中能和自然人股東姜鵬飛將所持的全部股份表決權委托給自然人股東賈木云。
具體來看,深圳中能將其持有的4864.09萬股(約占總股本的7.2%)的表決權委托給賈木云行使,表決權委托有效期為18個月。姜鵬飛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65.12萬股(約占總股本的1.43%)的表決權委托給賈木云行使,表決權委托有效期為6個月。
由此,加上賈木云自身持有的986.48萬股(約占總股份的1.46%),賈木云至少在今年8月前共計持有ST曙光10.09%的表決權。
5月份,ST曙光七名股東計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主題是對終止購買天津美亞汽車資產以及罷免全部董事和罷免全部非職工監事等議案進行表決,賈木云即為大會召集人之一。
根據ST曙光股票交易數據,在2021年10月至11月期間,大會召集人賈木云、于晶、周菲等人存在同步買賣ST曙光股票的情況。
ST曙光相關負責人曾表示,賈木云聯合或使用于晶、姜鵬飛、李永岱、周菲、劉紅芳等人或其股票賬戶,在股價低位時即開始建倉布局。這部分股東的行為已經涉嫌操縱股價。
除了這7名股東大會召集人之外,ST曙光稱,另有20余位ST曙光股東在去年8月之后開始增持ST曙光股票,并且均與深圳中能及于晶存在直接或間接合作伙伴關系。此外,ST曙光還曾對媒體透露賈木云與于晶也結成一致行動人,只是一直未能依法披露。
半年報顯示,于晶為ST曙光第三大股東,持有2943.50萬股(約占總股本的4.36%),若賈木云與于晶亦為一致行動人,則賈木云合計可控制ST曙光近15%的表決權。
天眼查顯示,賈木云為易通商聯(360667)、易通鼎盛(831078.NQ)、方舟控股(深圳)集團有限公司等公司實控人。此前2月份,賈木云暨方舟控股(深圳)集團有限公司舉牌ST曙光。
10月18日,由于股價不斷下跌,ST曙光發布股票異動提示。再次強調新能源乘用車產品能否實現量產、量產的時間、市場前景以及產品競爭力存在不確定性。
業績方面,上半年ST曙光繼續虧損1.05億元。依據公司9月份業績快報,截止9月末整車累計銷售量同比減少48.13%,車橋累計銷量同比減少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