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富邦9月5日公告,日前,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寄來的《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件,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潤木數科科技有限公司訴公司“因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一案。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本案涉及金額為本金500萬元及2003年1月1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利息等。
原告認為,被告寧波富邦公司作為信聯訊公司發起人股東,負有3000萬元的貨幣出資義務,寧波富邦公司在將3000萬元的出資款轉入信聯訊公司的賬戶后的幾天內就將2970萬元的出資款轉走,從資金的時間性、連續性和及流轉路徑,還有信聯訊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記錄情況看這2970萬元屬于抽逃出資,被告寧波富邦公司應在抽逃出資2970萬元的本息范圍內對信聯訊公司對原告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同時被告中軟公司作為信聯訊公司的發起股東、白利祝作為信聯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有協助寧波富邦公司抽逃出資行為,應對寧波富邦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