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26日發布關于對天海防務的監管函。監管函指出,12月20日,公司披露公告稱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及對何旭東、占金鋒、翁記泉、董文婕、張曉燕出具的警示函監管措施決定書。
公告顯示,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對子公司的擔保,關聯交易披露不準確,2021年年報、2022年半年報和季度報告中未按凈額法核算大宗貿易煤炭業務導致相關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確認不準確,2022年報中部分壞賬準備轉回的會計處理不準確,2022年年報中前五大客戶、供應商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政府補助,2022年年報中與履約進度相關的財務處理不恰當。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規定,何旭東作為公司董事長、占金鋒作為公司總經理、翁記泉作為公司副總經理、董文婕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張曉燕作為公司財務總監,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