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安徽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我局發現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銀證券”)在負責銅陵天海流體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海流體”)推薦掛牌和持續督導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履行審慎核查義務,對天海流體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情況核查不充分。上述行為不符合《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6號)第六條、第五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周培作為推薦掛牌項目負責人,對掛牌階段盡職調查工作負有責任。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中銀證券、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