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交所對福龍馬及董秘兼副總經理章林磊下發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經查明,2022年3月15日、3月25日,福龍馬披露違規擔保及相關補充公告稱,2021年12月22日,公司孫公司南寧龍馬城市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馬城環)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金租)簽署保證合同,同意為廣西共田環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共田)與江蘇金租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3年,擔保金額404.76萬元,占公司上一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0.13%。公告同時顯示,被擔保方廣西共田截至2021年9月30日資產負債率為99.14%,本次擔保系龍馬城環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以龍馬城環名義作出,未履行公司內部審批決策程序及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2022年3月8日,公司解除上述違規擔保。
上市公司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擔保,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并及時履行臨時公告的信息披露義務。但公司發生上述擔保事項,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也未及時披露,違反了有關規定。公司時任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章林磊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